文件名称 | 第一批创客公寓租赁公告 | ||
索引号 | zfgzbmwxb/2019-0103 | 公开目录: | 保障性住房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19-09-10 15:25 |
根据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创客公寓租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高新办发〔2019〕224号)文件要求,现将第一批创客公寓租赁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安康市创客公寓位于高新区富家河社区7#楼,第一批对外租赁50张床位,公寓内配备单人床、书桌椅、衣柜、空调、热水器、油烟机、有线电视及宽带网络接口等,可满足创客拎包入住。
二、申请条件
1.初创企业、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截止2019年5月1日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创业者)。
2.安康市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2017年1月1日以来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3.高技能人才或获得过中、省、市创业项目有关奖项的创业者优先入驻。
4.创业者在本市中心城区没有住房(无房指本人、配偶及父母在安康市中心区没有所有权房产)。
三、申请材料
申请入住安康市创客公寓需提交以下材料:
1.《安康市创客公寓租赁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
3.申请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4.安康市及有关方面引进的硕、博等高层次创业人才需提供学历证书、聘用合同或者其他有效依据;
5.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规定的各类证明材料,应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章)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纳入黑名单予以公布,并将公布结果纳入“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四、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9月20日
地点:安康大道创业大厦402办公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3321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