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

安康高新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高新区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件名称 安康高新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高新区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索引号 zfgzbmwxb/2018-0003 公开目录: 食品药品安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8-01-12 15:31

安高新食安办发〔2017〕4号

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安康高新区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康高新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         

 


安康高新区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根据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落实安康市人民政府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的《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结合高新区实际,现就2017年高新区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

1、年度内召开两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管委会办公室、食药监分局负责)

2、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托管村绩效考核;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社区管理局、区食安办负责)

3、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按辖区常住人口每人3元列入预算,食品监督抽检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每个行政村聘用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人不低于1200元/年。(财政局负责)

(二)加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根据《安康高新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安高新发〔2017〕35号)要求,2017年创建食品安全示范村10个,食品安全示范店和单位100家以上,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1条、示范市场1个。(食药监分局、社区管理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工商分局负责)

(三)加强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持续完善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确保网格监管覆盖辖区内所有监管单位。(食药监分局负责)

(四)建立高新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开展高新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以白酒、饮用水、肉制品、食用油等生产企业和食品经营批发户、大型商场超市为试点,全面推进食品生产经营可追溯和全过程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实现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食药监分局负责)

(五)全面推进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即“三小”)整治提升工作。

1、辖区内小作坊、小餐饮许可管理100%,并继续开展行业提升及规范整治行动。严格按照备案标准全面开展豆芽、豆腐、生鲜肉备案。(食药监分局负责)

2、食品摊贩备案率100%。严格按照《陕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规定,结合高新实际,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做好行政区内食品摊贩登记备案及其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备案率100%,城管部门定期向食药监部门通报摊贩备案情况,对在非划定区域内从事食品摊贩经营行为要予以取缔。(城市管理执法局、食药监分局负责)

(六)监管对象按照风险等级分类,建档率100%,档案资料齐全。每户每年全面巡查1次以上。本行政区100%的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90%的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食品药品安全投诉办结率100%。(食药监分局负责)

(七)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1、开展农村、企业、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深化重点品种综合治理。加强对食品相关产品、餐饮具消毒企业、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种植养殖、畜禽屠宰、食品生产、经营等环节的监管。(食药监分局、社区管理局、质监分局、文教体局负责)

2、全面完成校园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对全区所有大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实施远程实时监控。(文教体局、食药监分局负责)

3、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经营主体做好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规划建设局、食药监分局负责)

(八)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做好重要时段、重要节点食品安全检查和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食品安全零事故发生。(食药监分局负责)

(九)持续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行政区域内开展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饮服务单位不低于持证单位数的90%;继续推行“透明厨房”工程,辖区实施“透明厨房”的餐饮单位达到70%;推广普及“文明餐桌”行动。(食药监分局负责)

(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药品安全宣教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新法新规,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纳入课堂教育。(食药监分局、外宣办、文教体局负责)

(十一)加强食品安全、食用农产品应急处置建设。完善食品安全、食用农产品应急预案,高效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率100%。(食药监分局、社区管理局负责)

(十二)公安机关要设立专门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机构。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立案侦查90%以上。食品药品安全案件查办率100%。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办理一般程序食品药品案件15件以上,结案率90%以上,案件信息公示率100%。(公安分局、食药监分局负责)

(十三)强化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支撑。加强食品安全快检能力建设,全面完成市级下达的2017年度食品监督抽检任务。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并公布检验结果。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96%以上。(食药监分局、社区管理局负责)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相关部门必须增强责任感,敢于担当,认真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市对区食品药品安全各项考核任务,确保群众食品药品安全。
  (二)夯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要对照任务分工,逐项制定工作方案,夯实责任,强化措施,落实任务。
  (三)强化考核。区食安办负责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跟踪督办,每季度通报进展情况,并将各部门的落实情况报考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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