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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庭审进村委 依法催生新民风

时间:2017-12-13 09:12 作者:卢虹豆 郑安宁 源自:社区管理局

     为筑牢高新区新民风建设的根基,引导群众遵守法度,提升法治素养,传播法治文明, 2017年12月11日下午3时,高新法庭在冯台村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冯某信、李某菊诉被告冯某汉、冯某新赡养纠纷一案并当庭宣判。

    原告冯某信、李某菊均年过古稀,膝下育有两子冯某汉、冯某新,二被告因为土地分配事宜不履行赡养义务。2017年12月,原告夫妻一纸诉状将两个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粮油及赡养费和医疗费。

    高新法庭审理后认为,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百善孝为先,尊老爱幼、敬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十月胎恩重,三生报答轻。”原告冯某信、李某菊养育两子冯某汉、冯某新,二被告均已成家立业,为人父母。本应尽到对老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但被告出于私利未尽到作为子女的法定义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被告冯某汉、冯某新的行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也与安康市提倡的新民风“诚、孝、俭、勤、和”做法相悖。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赡养义务理由正当、证据充分,依法应以支持。合议庭详细调查了案件事实,耐心询问了原告的请求,在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充分运用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当庭判决由被告冯某汉、冯某新每人每年支付原告赡养费2000元,并承担原告粮油等生活所需,平均分担老人的医疗费。当庭宣判后,原告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旁听群众自发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高新区社区管理区配合高新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庭工作。通过公开庭审,在法治约束和道德教化“双管齐下”的作用下,“诚、孝、俭、勤、和”的内涵要义潜移默化的影响着辖区广大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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