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要闻

高新工商分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

时间:2016-03-15 14:14 作者:何涛 源自:高新工商分局

    3月12日13日由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办高新工商分局、高新区消费者协会具体承办质监高新分局、食药监高新分局、高新区城市管理局、高新区外宣办共同协办的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咨询宣传活在高新区金沙广场举行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谭祥美、市工商局副局长申林斌等领导同志亲临活动现场,询问了宣传咨询工作情况,并鼓励大家做好宣传咨询活动,普及大众消费知识,为改善高新区消费环境,提升消费信心共同努力。

    高新工商分局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广告法》、新《食品安全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理办法》以及省工商局出台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政约谈制度》作为宣传重点。以发放活动手册,现场广播,视频播放等手段予以广泛宣传。

    两天咨询宣传活动,现场接受咨询320人次、发放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手册及彩页12000余份,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3件。同时有辖区16家相关企业也参加了宣传咨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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