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文件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安康高新区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件名称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安康高新区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zfgxqgwh/2015-13976 公开目录: 管委会文件
责任部门 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高新管发〔2015〕33号 成文日期: 2015年12月02日
有效性 已失效 公开日期: 2015-12-05 11:53


各部门、驻区各单位、各企业:

现将《安康高新区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安康高新区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

                                 2015年12月2日

(发至各行政村)

 

 

安康高新区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安政发〔201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加强社区安全能力建设为重点,以提高社区居民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为基本要求,以建立健全安全社区长效机制为保障,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全面提升社区的安全工作水平,实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平安生活人人共享为建设美丽高新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选择1至2个基础条件比较好的居住社区或产业聚集区进行试点,把安全社区建设与“平安家庭创建”、“安全文化单位创建”相结合,在试点基础上,总结推广经验,持续改进,全面推开,通过“一年打基础、二年上台阶、三年见成效”的步骤,力争建成“省级安全社区”和“全国安全社区”。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机构,制定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方案,配备专人开展工作,落实创建目标和责任。

(二)加强安全宣传和培训。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安全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村组活动,营造安全文化氛围,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与伤害的能力。

(三)开展危险源辨识和事故隐患排查。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正确辨识容易引发事故的各种危险源,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预防措施,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建立和完善事故与伤害监测机制。

(四)加强应急能力建设。针对潜在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制定具体的应急响应预案或计划,配备应急器材和设施,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五)强化安全基础工作。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提供必要的人、财、物等基本保障;定期分析安全形势,建立社区安全管理档案,做好创建过程的全面记录;总结交流安全社区建设经验,提高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水平。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培训阶段(2015年9月—2015年12月)。

制定安全社区建设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举行创建安全社区启动仪式,全面部署创建工作;组织创建人员深入学习领会《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AQ/T9001-2006)、《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安全社区评定指标》等文件、标准;邀请省市专家对创建工作进行培训辅导,指导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学习借鉴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式;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富有成效的形式和方法,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强劲造势,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真正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第二阶段:推进实施阶段(2016年1月—2016年12月)。

对全区安全管理情况和安全现状进行全面分析和系统评价,重点加强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社区内公用设施的隐患排查分析,开展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评估、检测、监督、预防及应急预案响应;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促进项目,确保“资金、人员、责任、任务、时间”五落实,逐项完成安全促进项目;按照《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建立完善创建工作档案,为评定、认证工作打好基础。

第三阶段:整档评定阶段(2017年1月—2017年3月)。

对前期工作的开展情况、实施情况,认真按照评定管理办法和标准进行对照检查,查漏补缺,归纳整理档案,做好评定准备工作;邀请市安委办对我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进行初验,并协调评审机构进行现场评定,力争达到省级安全社区标准。

第四阶段:深化提升阶段(2017年4月—2017年12月)。

在巩固省级安全社区基础上,对安全社区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持续改进,深化提升,争创“全国安全社区”。

    五、保障措施

安全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量大,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实施、全民参与的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格局。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社区管理局、经济发展科技局(安监局)、公安分局(含消防、交通、治安大队)、质监分局、食药监分局、工商分局、规划建设局、双创办(城市管理局)、文教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具体负责安全社区建设的日常工作。

(二)精心安排部署。把安全社区创建活动作为当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健全有关工作制度,落实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经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创建活动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及时总结推广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学习交流,发挥试点带动作用,不断把创建工作引向深入。

(三)强化宣传发动。充分发挥报纸和网络等媒体优势,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支持社区居民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安全问题进行讨论,开展各类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文艺演出、安全文化论坛等活动,提高社区居民安全事故防范意识和防灾减灾能力,树立安全、平安、健康的生活理念。

(四)推动机制创新。注重工作实效,勇于创新,以解决社区安全中存在的突出困难问题为突破口,把创建安全社区作为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强化调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绩效考核奖惩、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政务公开和接受社会监督等方面的长效机制,整合各类资源,做到标本兼治,实施综合管理,以全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提高、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与人员伤害的实际效果来评价、检验创建工作的成效。

 

附件:1.《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AQ/T9001-2006)

2.陕西省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

3.陕西省安全社区评定标准

 

附件1

 

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AQ/T9001-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的制定依据中国社区特点、安全社区和安全文化建设要求提出,参考了“平安社区”、“绿色社区”、“文明社区”等社区建设的有关要求和我国安全生产相关标准。
   本标准的制定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社区安全促进合作中心的安全社区准则的技术内容、国际劳工组织ILO/OSH2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和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中相关条款内容的要求。
  本标准未规定具体的社区安全绩效指标,其目的在于强调持续改进理念,使本标准具有广泛适用性。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宗之、欧阳梅、佟瑞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社区建设的基本要求,旨在帮助社区规范事故与伤害预防和安全促进工作,持续改进安全绩效。
  本标准适用于通过安全社区建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降低伤害事故,改善社区安全状况,提高社区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保障水平的社区。
    本标准供从事安全管理、事故与伤害预防和社区工作的人员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2.1 ILO/OSH2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国际劳工组织;
    2.2 世界卫生组织2002:安全社区准则;
    2.3 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3 术语
   3.1 安全safety
   免除了不可接受的事故与伤害风险的状态。
   3.2 社区community
   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3.3 安全社区safe community
   建立了跨部门合作的组织机构和程序,联络社区内相关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与事故与伤害预防和安全促进工作,持续改进地实现安全目标的社区。
  3.4 安全促进safe promotion
  为了达到和保持理想的安全水平,通过策划、组织和活动向人群提供必须的保障条件的过程。
  3.5 伤害injury
  人体急性暴露于某种能量下,其量或速率超过身体的耐受水平而造成的身体损伤。
  3.6 事故accident
  造成人员死亡、伤害、疾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3.7 事件incident
   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与伤害的情况。
  3.8 危险源hazard
  可能造成人员死亡、伤害、疾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3.9 事故隐患accident potential
  可导致事故与伤害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不良环境及管理上的缺陷。
  3.10 风险risk
  特定危害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3.11 风险评价risk assessment
  评价风险程度并确定其是否在可接受范围的全过程。
   3.12 绩效performance
  基于安全目标,与社区事故与伤害风险控制相关活动的可测量结果。
  3.13 目标objectives
  社区在安全绩效方面要达到的目的。
  3.14 不符合non-conformance
  任何与工作标准、惯例、程序、法规、绩效等的偏离,其结果能够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的组合。
  3.15 持续改进continual improvement
  为了改进安全总体绩效,社区持续不断地加强事故与伤害预防工作的过程。
    4 安全社区基本要素
  4.1 安全社区创建机构与职责
  建立跨部门合作的组织机构,整合社区内各方面资源,共同开展社区安全促进工作,确保安全社区建设的有效实施和运行。
  安全社区创建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a)组织开展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及其评价工作;
  b)组织制定体现社区特点的、切实可行的安全目标和计划;
  c)组织落实各类安全促进项目的实施;
  d)整合社区内各类资源,实现全员参与、全员受益,并确保能够顺利开展事故与伤害预防和安全促进工作;
  e)组织评审社区安全绩效;
  f)为持续推动安全社区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和必要的人、财、物、技术等资源保障。
   4.2 信息交流和全员参与
   社区应建立事故和伤害预防的信息交流机制和全员参与机制。
  a)建立社区内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和组织间的有效协商机制和合作伙伴关系;
  b)建立社区内信息交流与信息反馈渠道,及时处理、反馈公众的意见、建议和需求信息,确保事故和伤害预防信息的有效沟通;
  c)建立群众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并充分发挥其作用,提高全员参与率;
  d)积极组织参与国内外安全社区网络活动和安全社区建设经验交流活动。
  4.3 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及其评价
  建立并保持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及其评价制度,开展危险源辨识、事故与伤害隐患排查等工作,为制定安全目标和计划提供依据。
  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及其评价内容应包括:
  a)适用的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执行情况;
  b)事故与伤害数据分析;
  c)各类场所、环境、设施和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及其风险程度;
  d)各类人员的安全需求;
   e)社区安全状况及发展趋势分析;
  f)危险源控制措施及事故与伤害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及其评价的结果是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基础,应定期或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评审和更新。
  4.4 事故与伤害预防目标及计划
  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和事故与伤害风险辨识及其评价的结果制定安全目标,包括不同层次、不同项目的工作目标以及事故与伤害控制目标,并根据目标要求制定事故与伤害预防计划。计划应:
  a)覆盖不同的性别、年龄、职业和环境状况;
  b)针对社区内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或公众关注的安全问题;
  c)能够长期、持续、有效地实施。
  4.5 安全促进项目
  为了实现事故与伤害预防目标及计划,社区应组织实施多种形式的安全促进项目。
  <4.5.1> 安全促进项目的重点应针对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和弱势群体,并考虑下列内容:
    a)交通安全;
  b)消防安全;
  c)工作场所安全;
  d)家居安全;
  e)老年人安全;
  f)儿童安全;
  g)学校安全;
  h)公共场所安全;
  i)体育运动安全;
  j)涉水安全;
  k)社会治安;
  l)防灾减灾与环境安全。
  4.5.2 安全促进项目的实施方案内容应包括:
  a)实施该项目的目的、对象、形式及方法;
  b)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c)项目所需资源的配置和实施的时间进度表;
  d)项目实施的预期效果与验证方法及标准。
  4.6 宣传教育与培训
    社区应有安全教育培训设施,经常开展宣传教育与培训活动,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宣传教育与培训活动应针对不同层次人群的安全意识与能力要求制定相应的方案,以提高社区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与伤害的能力。
    宣传教育与培训方案应:
   a)与事故和伤害预防的目标及计划内容一致;
   b)充分利用社会和社区资源;
   c)立足全员宣传和培训,突出对事故与伤害预防知识的培训和对重点人群的专门培训;
   d)考虑不同层次人群的职责、能力、文化程度以及安全需求;
  e)采取适宜的方式,并规定预期效果及检验方法。
  4.7 应急预案和响应
  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和紧急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程序,落实预防措施和具体应急响应措施,确保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减少或消除事故、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做到:
  a)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保障涉险人员安全;
   b)快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响应措施;
  c)组织现场及周围相关人员疏散;
  d)组织现场急救和医疗救援。
  4.8 监测与监督
  制定不同层次和不同形式的安全监测与监督方法,监测事故与伤害预防目标及计划的实现情况。建立社区内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行政监督,企事业单位、群众组织和居民的公众监督以及媒体监督机制,形成共建社区和共管社区的氛围。
  安全监测与监督内容应包括:
  a)事故与伤害预防目标的实现情况;
  b)安全促进计划与项目的实施效果;
  c)重点场所、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状况;
  d)高危人群与高风险环境的管理情况;
  e)相关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标准的符合情况;
  f)社区人员安全意识与安全文化素质的提高情况;
  g)工作、居住和活动环境中危险有害因素的监测;
  h)全员参与度及其效果;
  i)事故、伤害、事件及不符合的调查。
  监测与监督结果应形成文件。
  4.9 事故与伤害记录
  建立事故与伤害记录制度,明确事故与伤害信息收集渠道,为实现持续改进提供依据。事故与伤害记录应能提供以下信息:
  a)事故与伤害发生的基本情况;
  b)伤害方式及部位;
  c)伤害发生的原因;
  d)伤害类别、严重程度等;
  e)受伤害患者的医疗结果;
  f)受伤害患者的医疗费用等。
  记录应实事求是,具有可追溯性。
  4.10 安全社区创建档案
  建立规范、齐全的安全社区创建档案,将创建过程的信息予以保持,包括:
  a)组织机构、目标、计划等相关文件;
  b)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关键岗位的职责;
  c)社区重点控制的危险源,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和弱势群体的信息;
  d)安全促进项目方案;
  e)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作业指导书和其他文件;
  f)安全社区创建活动的过程记录。包括:创建活动的过程、效果记录;安全检查和监测与监督的记录等。
  安全社区创建档案的形式包括文字(书面或电子文挡)、图片和音像资料等。
  社区应制定安全社区创建档案的管理办法,明确使用、发放、保存和处置要求。
  4.11 预防与纠正措施
  针对安全监测与监督、事故、伤害、事件及不符合的调查,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予以实施。对预防与纠正措施的落实情况应予以跟踪,确保:
  a)不符合项已经得到纠正;
  b)已消除了产生不符合项的原因;
  c)纠正措施的效果已达到计划要求;
  d)所采取的预防措施能防止同类不符合的产生。
  社区内部条件的变化(如场所、设施及设备变化、人群结构变化等)和外部条件的变化(如法律法规要求的变化、技术更新等)对社区安全的影响应及时进行评价,并采取适当的纠正与预防措施。
  4.12 评审与持续改进
  社区应制定安全促进项目、工作过程和安全绩效评审方法,并定期进行评审,为持续不断地开展安全社区建设提供依据。
  评审内容应包括:
  a)安全目标和计划;
  b)安全促进项目及其实施过程;
  c)安全社区建设效果;
  d)确定应持续进行或应调整的计划和项目;
  e)为新一轮安全促进计划和项目提供信息。
  社区应持续改进安全绩效,不断消除、降低和控制各类事故与伤害风险,促进社区内所有人员安全保障水平的提高。

 

 

附件2

 

陕西省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09〕11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13〕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受陕西省安全社区推进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安推办)委托,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负责安全社区评定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陕西省安全社区评定程序,分为评定(含复评)和证后管理。

 

第二章 评 定

第四条 申请评定陕西省安全社区的条件:

(一)按照《陕西省安全社区评定标准》(以下简称《评定标准》)的各项要素,能较好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且自评合格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和企业主导型社区均可提出申请。

(二)能有效地预防、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上年度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各类事故与伤害指标在当地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内。

第五条 符合陕西省安全社区申请条件的社区,应按要求填写《陕西省安全社区评定申请表》,经所在市、县、区安全监管部门逐级审核同意,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印章后向省安推办提出评定申请。

申请评定陕西省安全社区应提交的材料:

(一)创建安全社区工作报告,主要内容:社区概况、工业与商贸网点分布情况、按照《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AQ/T9001-2006)和《评定标准》各项要素开展情况、安全促进工作成效、各类伤害与事故监测结果、持续改进目标与计划等。

(二)社区联系方式,包括地址、电话、网址、电子信箱和联系人等。

第六条 省安推办收到社区提交材料后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步审查,下达现场评定工作安排;初步审查未通过的,省安推办直接将审查意见书面通知申请社区。

第七条 评定单位派出专家工作组进行评定,评定专家组由3-5人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

第八条 现场评定程序:

现场评定采取会议、现场考察和评定意见反馈等方法。

按照《评定标准》逐项核查,通过访谈、随机抽样和问卷调查等方法了解安全社区建设情况,验证安全社区创建效果,并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作出总体评价,提出整改意见。

第九条 评定结论为合格的社区,由省安推办颁发“陕西省安全社区”证书和牌匾,并予以公告。

第十条 未获通过的社区,可在6个月以后重新提出申请。

 

第三章 证后管理

第十一条“陕西省安全社区”有效期三年。期满三个月前,提出复评申请,由评定单位进行现场复评,复评不合格的由省安推办取消其“陕西省安全社区”称号。逾期未提出复评申请的,“陕西省安全社区”称号自动废止;省安推办在媒体予以公布,撤消其称号。

第十二条 获得“陕西省安全社区”称号的社区,应于每年1月30日之前向省安推办递交年度工作报告和持续改进计划。

第十三条“陕西省安全社区”在有效期内,其辖区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及其他各类事故与伤害指标超出当地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省安推办将撤销其“陕西省安全社区”称号。

第十四条 取得“陕西省安全社区”称号的单位,由省安推办推荐申报“国家级安全社区”。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由省安推办负责解释,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3

 

陕西省安全社区评定标准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定方法

方式与要点

得 分

备 注

 1

安全社区建设机构与职责

(20分)

1、组织保障。落实安全社区建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保证安全社区建设的组织实施。

查文件:

1、工作机构组织图;

2、领导机构组织名单;

1、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全区建设领导机构负责人,并合理设置岗位。

2、有安全社区建设的规划及年度方案,保证后续工作的持续开展。

3、有专兼职,足够的各行业人员参与到安全社区建设,并明确职能职责。

4、有安全社区建设专项资金,并能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2、措施保障。制定安全社区建设规划及方案,保障安全社区建设相关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查文件:

1、安全社区建设规划;

2、安全社区建设实施方案;

3、人员保障。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查文件:

1、专兼职工作人员名单;

询问:

各级领导、工作人员对各自的职责是否清楚;

4、经费保障。落实安全社区建设专项资金,确保安全社区建设顺利开展。

查文件:

1、专项资金年度计划;

2、安全社区建设经费使用台账;

 2

宣传教育与培训(25分)

5、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与培训计划以及完整的档案管理。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实施对社区成员适用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

查文件

1、宣传教育制度;

2、培训教育制度及计划安排(内容及学时);

3、培训教育反馈表;

查看现场:

现场是否配备有教育室和培训基地;

询问:

1、工作人员及社区人员对宣传、培训教育的掌握理解;

2、 对宣传、培训教育的看法及好的建议;

1、查看社区或相关部门、辖区内单位制定的宣传教育制度和计划,了解内容的完备性及可操作性。

2、宣传教育的设施和资源是否充分;重要资源是否得到充分利用,机制是否完善,利用率情况如何;对培训及考试的要求是否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学时、持证上岗情况;不同类型的人群的安全识和能力如何等。

3、安全文化建设宣传形式多样。社区是否建立安全文化“一条街”、 一个主题公园”、安全知识宣传栏等活动。

 

 

6、有符合社区制定的事故与伤害预防计划的宣传教育与培训计划以及相关管理要求。

查文件:

1、宣传教育活动记录;

2、培训教育台账(时间、内容、签到等);

3、安全常识手册;

7、安全社区建设领导机构和各工作机构的骨干参加了安全社区标准和建设方法的培训。

查文件:

1、安全社区标准和建设方法培训记录;

8、重视安全文化建设,建立并充分运用传播安全知识的渠道和载体。

查文件:

1、安全文化建设制度;

2、 安全文化建设活动记录;

询问:

1、社区是否积极举办、参加安全文化活动;

2、是否有传播安全文化知识的报纸、杂志等;

9、依据相关要求组织或监督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职业健康教育。

查文件:

1、组织安全培训记录;

2、安全培训记录台账;

3、职业健康教育记录;

4、相关人员培训资质证书;

 3

隐患排查

(20分)

10、选择并运用适用的方法(如隐患排查、安全检查表、社区调查、伤害监测、专家经验等)对社区各类事故隐患进行分析。

查文件:

1、社区风险辨识制度; 

2、危险源辨识方法符合性评价表; 

3、社区内重大危险源辨识台账;

查看现场:

现场是否存在安全标识;

1、隐患排查制度的完备性和可操作性。

2、对风险辨识的充分性、合理性和科学性做出判断。是否全面识别出交通、消防、工作场所、社会治安等领域内的事故与伤害风险和安全需求及各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采用的方法是否简单、实用和具有可操作性等;最重要的是识别出风险和安全需求是否和现实一致。

3、危险源的辨识及评价制度的动态适用性和工作开展的持续性,如何监测危险辨识、评价、控制,保证实施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11、分析容易发生或受到伤害的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和脆弱群体并确定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问题。

查文件:

1、重大隐患台账记录;

查看现场:

查看高风险环境、重点场所、重点问题;

询问:

1、高危人群、脆弱群体是否清楚自身环境存在的危险因素;

2、是否拥有紧急自救的逃生的能力;

12、建立了各类生产经营和商贸、服务性单位的安全专项台账,及时掌握其安全动态。

查文件:

各类生产经营和商贸、服务性单位的安全专项台账;

13、制定了覆盖不同人群、环境和设施的并能够长期、持续、有效进行的事故隐患和风险控制计划尤其是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问题的安全促进计划。

查文件:

1、事故预防、风险控制计划书;

询问:

1、事故预防措施是否有效减少了事故发生频次;

2、仍存在的漏洞及改进的重点方向;

 4

应急能力建设(25分)

14、针对社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然事件制定不同层次、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响应措施。

查文件:

1、社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符合性评价书;

3、应急组织机构图;

4、应急队伍建设及人员清单(职务、联系方式);

1、识别出的潜在突发事件类型是否符合社区实际。

2、各层级的应急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应急队伍建立情况、应急设备设施、资源的配备和分布(消火栓、消防车等)情况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3、查看相关应急预案和演练记录和人员访谈,了解应急预案的备案情况、应急预案要素完备、可操作性情况;演练频次,评审与更新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的管理要求。

4、应急物资配备情况,包括应急避难场所的设置及分布情况等。

5、查看考核记录或与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人员的应急能力,包括专兼职的救援人员和居民的应急能力。

 

 

15、按标准、要求或预案规定配备了应急设施和器材并保持完好。

查文件:

1、应急救援设施、器材台账;

2、应急救援物资分布图;

3、应急救援物资年检报告;

查看现场:

1、应急救援物资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是否设置报警电话,电话能否通畅;

询问:

1、社区人员是否熟练掌握应急救援物资的使用(如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电梯运行异常时呼救等);

2、是否了解应急救援队伍;

3、是否清楚内外部报警电话;

16、整合并合理运用辖区资源,建立了专职或兼职的应急队伍并经常组织活动,能够保证快速、有效的进行应急响应和救援处置。

查问件:

1、应急救援队伍名单;

2、应急救援队伍制度;

询问:

应急救援队伍的各位人员是否明确自己的职责,及是否能应急救援的专业技能;

17、有针对性的组织应急知识宣传、应急技能培训和必要的应急演练,社区成员具有基本的自救互救知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查文件:

1、应急知识宣传活动记录;

2、应急技能培训记录;

3、应急演练计划书;

4、应急演练记录;

询问:

社区成员是否具备基本的自救互救知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18、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社区建设整体工作的安全评审和报告。

查文件:

1、安全评审、行政效能监察记录;

2、整改报告;

 5

安全基础工作与信息交流

(10分)

19、安全社区档案管理规范,重点控制的危险源、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档案记录完整。

20、信息交流渠道通畅。

查文件:

1、社区危险源、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档案记录;

2、 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防范计划书;

3、 信息交流记录表;

1、查看安全社区创建档案制度及管理制度,判断档案制度的完备性和可操作性。

2、对隐患排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记录清楚,对其原因认真分析,有针对性的制定防范措施。

 

 

 

总 分

 

 

 

 

 

附:陕西省安全社区评分准则

一、共5项一级指标,20项二级指标,每项二级指标5分,总分100分。

二、总分85分(含85分)及以上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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