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通报

督查通报第二期

文件名称 督查通报第二期
索引号 zfgxqgwh/2015-13433 公开目录: 督查通报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5-03-20 18:03

关于2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

 

根据《安康高新区20152月份重点工作进度要求》(安高新办发〔201515号),高新区督查督办室对2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重点产业建设项目

(一)新型材料循环产业园(责任领导:钱民强;协助领导:杨凯)

1.主厂区房屋拆迁。完成电解镍生产线店湾村2户房屋拆迁,完成厂区内20棺迁坟工作(责任人:宋文峰;实施人:征地拆迁组相关成员)。完成。

2.土方工程施工。验收一期10万立方米土方工程,协调天沐公司启动二期土方平整工程(责任人:宋文峰;实施人:马金奇、罗鲜、杨兆明)。组织天沐公司和施工队共同验收一期10m³土方工程,已协调天沐公司启动二期土方平整工程。

3.办公生活区工程建设。办公楼和职工食堂一层砌填充墙、一层室内混凝土浇筑,主体验收(责任人:肖线春;协调人:周希军)。完成。

  4.徐岭安置社区建设。完成8户联建房主体封顶;79户安置房主体内外粉刷及配套设施;22户安置到位(责任人:杨友富、白瑾;实施人:马吉林、杨兆明、钱万飞)。8户联建房主体已封顶,完成79户安置房主体内外粉刷,顺利完成22户分房工作。

5.110KV输变电工程设计。确定110KV供电工程建设方案,做好工程招投标准备工作(责任人:周希军;实施人:马军)。110KV供电工程建设方案已上报,待确定后组织实施。设计方案已报供电局待审查。

6.供水工程。完成高位水池混凝土浇筑工程,敷设二级泵站到汉江取水井供水管线(责任人:马吉林;实施人:钱万飞)。高位水池混凝土浇筑工程已完成其中一个,二级泵站到汉江取水井供水管线铺设工程的70%

7.项目推进工作。邀请天沐公司集团总部张芃董事长来安康商议项目推进和建设事宜(责任人:胡方利;协调人:周希军)。正在积极沟通协调中。

8.新材料循环产业园规划。完成安康新材料循环产业园

总体规划报审稿(责任人:周希军、管大维)。组织《安康新材料循环产业园总体规划》两次内审,送审稿已按要求报送市工信局。

(二)中国西北(安康)国际天贸物流城项目(责任领导:杨凯)

1.全面启动二期用地范围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工作(责任人:况诗山、陶福安、王来斌;实施人:征地拆迁组成员)。已全面启动。

2.1#家具展贸中心和6#8#建材展贸中心室内抹灰完成90%,外墙抹灰完成50%2#服装小商品展贸中心、9#基材及仓储区封顶;7#五金机电展贸中心主体结构完成70%(责任人:罗超)。1#家具展贸中心,室内装修完成70%,外墙抹灰完成40%2#服装小商品展贸中心封顶;4#、 5#商业配套精品步行街,进行基础施工;6#8#建材展贸中心,室内装修完成60%,外墙抹灰完成40%7#五金机电展贸中心,主体结构完成80%9#基材及仓储区封顶。

3.完成天贸物流城10KV永久供电方案(责任人:马军)。完成。

(三)重庆中元投资集团大型商业购物中心项目(责任领导:杨凯、张先政)

1.完成项目区内1户房屋拆迁和征地补偿工作,保障项目建设外部环境(责任人:况诗山;实施人:张修桥、骆瑞霞)。未完成。

2.加快推进项目主体工程建设(责任人:宾毅;实施人:杨弟军、李伟)。一期主体工程按计划完成。

(四)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项目(责任领导:刘昌兰;责任人:杜少军、陈绪平)

1.保障项目建设外部环境,确保施工正常进行(责任人:杜少军、鲁宏来;实施人:王付奎、范仰华)。项目建设外部环境良好,施工正常进行。

2.办理项目建设相关审批手续、完成供电方案评审(责任人:管大维;实施人:陈丽萍、马军)。综合楼主体二次架构施工、联合厂房钢构安装基本完成,完成部分建筑人防、消防、雷电风险评估等建设行政审批手续。

3.完成综合楼二次构造及东侧围墙施工,进行联合厂房钢构施工,启动厂区管网、玻璃幕墙、回填土、道路绿化施工(责任人:胡尧;实施人:马丹)。完成。

(五)钒氮合金生产研发项目(责任领导:谭祥美)

1.保障项目建设外部环境(责任人:康厚乾、谢奎;实施人:梁军、李盛、何万龙)。项目建设外部环境良好。

2.四号车间完成设备安装(责任人:郑建伟、陈绪平、李晓明;实施人:刘子元、赵飞)。未完成。

(六)三一工程机械再制造项目(责任领导:谭祥美;责任人:陈绪平、杨雄)

1.保障项目建设外部环境(责任人:康厚乾、谢奎;实施人:梁军、李盛、何万龙)。项目建设外部环境良好。

2.推进厂房和倒班楼内部施工(责任人:杨雄、陈绪平、黄紫莉、李晓明;实施人:孟黎、陈孜卓、赵飞)。倒班楼主体建成,正在进行内部施工。

(七)电梯生产制造项目(责任领导:刘昌兰)

一期工程正常生产,二期办公楼加快内外装修、试验塔主体完工(责任人:张元卿、陈绪平;实施人:刘子元)。一期工程正常生产;试验塔已封顶,办公楼外装完成,正在内装,确保尽快投入使用。

(八)众辰钟表机芯生产项目(责任领导:刘昌兰)

1.突破完成用地范围内2户房屋拆迁,保障项目建设外部环境(责任人:鲁宏来;实施人:王付奎、范仰华)。未完成。

2.完成场地平整,加快推进项目基础建设工作(责任人:胡尧;实施人:雷蕾)。厂房和宿舍楼基础施工完成。

(九)新型防火门业及铝塑型材生产项目(责任领导:谭祥美;责任人:李晓明)

1.保障项目建设外部环境(责任人:康厚乾、谢奎;实施人:梁军、李盛、何万龙)。项目建设外部环境正常,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2.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布线和布电,一期正常生产(责任人:刘毅、李晓明、杨帮斌、黄紫莉;实施人:尤应宝、张彩弘、赵飞)。完成车间布电工作。

(十)工业机器人研发制造项目(责任领导:谭祥美;责任人:谢奎)

1.保障项目建设外部环境(责任人:康厚乾、谢奎;实施人:梁军、李盛、何万龙)。项目建设外部环境良好。

2.完成一期厂房主体工程(责任人:陈绪平、管大维、黄紫莉;实施人:孟黎、谢灏、姚飞)。钢构厂房开始搭建。

(十一)产品包装创意生产项目(责任领导:刘昌兰)

完成内部装修和部分设备安装(责任人:黄紫莉;实施人:谢灏、夏福波)。完成。

(十二)荣氏食品工业基地项目(责任领导:刘昌兰)

加快推进室内装修及餐厅、员工宿舍建设工作(责任人:胡尧;实施人:雷蕾)。加快推进中。

(十三)九龙食品富硒魔芋和橡子深加工项目(责任领导:谭祥美;责任人:杨帮斌)

保障项目建设外部环境,完成项目环评,妥善解决项目区内1户拆迁问题,力争进入实质建设阶段(责任人:杨帮斌、何万龙;实施人:尤应宝)。联系环评设计院及环保局对项目进行环境评测;积极协调项目区内1户拆迁问题,未进入实质建设阶段。

(十四)垚森富硒野猪肉生产加工项目(责任领导:谭祥美)

1.保障项目建设外部环境(责任人:何万龙)。项目建设外部环境良好。

2.六座厂房全面建成,办公楼及宿舍楼内部砌墙完成(责任人:覃沛亮、杨帮斌、管大维、黄紫莉;实施人:何万龙、王远乐、陈孜卓)。加快推进办公楼和宿舍楼装修。

(十五)三森富硒豆制品生产加工项目(责任领导:谭祥美)

1.保障项目建设外部环境(责任人:谢奎;实施人:何万龙)。项目建设外部环境良好。

2.厂房主体钢结构框架建成(责任人:李刻、杨帮斌、黄紫莉;实施人:何万龙、王远乐、陈孜卓)。厂房地基施工完成,主体钢结构建设完成40%

(十六)汽车商贸城二期建设(责任领导:谭祥美)

1.加快推进拆迁工作进度(责任人:谢奎;实施人:袁春、胡保东、但小峰)。积极推进。

2.加快推进道路施工(责任人:管大维;实施人:陈丽萍)。未动工。

(十七)安康欢乐世界(儿童乐园)(责任领导:杨凯)

确保一期设备安全运营,推进二期项目建设(责任人:陈齐、黄紫莉、宾毅、杨成义;实施人:杨弟军、赵飞、谢灏)。一期正常运营,部分设备安装完成,酒店二层完工。

(十八)农贸市场和大型机械市场项目(责任领导:徐信选;牵头责任人:何国栋)

1.保障项目建设外部环境(责任人:谢奎、李晓明;实施人:袁春、胡保东、但小峰)。项目建设外部环境良好。

2.加快完成规划设计和建设手续办理(责任人:管大维)。农贸市场:完成项目设计并下发规划审查意见。机械市场:规划设计基本完成。

3.协调加快农贸市场和大型机械市场项目基础施工(责任人:何国栋)。农贸市场待场地清理完成后启动基础施工;大型机械市场已完成招商中心主体建设,目前正在进行管涵铺设。

(十九)飞地经济项目(责任领导:刘昌兰)

1.负责飞地经济项目征地拆迁和环境保障工作(责任人:杜少军、黄波;实施人:徐长青、相关县区征地工作组)。项目建设外部环境正常,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2.科学组织施工,全面加快创新路西段建设(责任人:宾毅、吴立群、杨弟军)。按总体计划加快推进中。

3.做好飞地经济发展工作外围协调和项目争取工作(责任人:陈绪平)。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衔接沟通,积极争取项目支持。

(二十)总部经济(责任领导:杨凯)

1.完成总部经济与科技研发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移交工作(责任人:管大维;实施人:陈丽萍)。修建性详细规划已完成并移交安康渝企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2.完成土地招拍挂工作(责任人:赵金山、唐明鑫)。完成。

(二十一)数字化创业中心项目

1.项目建设(责任领导:钱民强)。完成创业中心10KV永久性供电方案,加快4-6层内装施工,一楼政务大厅和餐厅春节前投入使用(责任人:李晓明、管大维、宾毅、刘平平、马军)。完成创业中心10KV永久性供电方案。水电安装:地下室给水管道安装完成;强弱电桥架安装完成;消防工程:自喷系统、消火栓、报警系统完成20%;空调工程:3-6层水平主管安装完成,4-6层风机盘安装完成30%

2.招商工作(责任领导:张志群)。加快数字化创业中心盘活工作,积极跟进意向企业招商洽谈(责任人:黄紫莉;实施人:陈孜卓、夏福波)。加快数字化创业中心盘活工作,积极跟进意向企业招商洽谈。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骨架路网配套

1.创新路西段(责任领导:刘昌兰;具体总负责:杜少军、宾毅)

1)完成养猪场、养鸡场、养羊场的拆迁工作(责任人:陶福安、邓立伟)。未完成。

2)加快工程建设进度(责任人:宾毅;实施人:杨弟军)。科学组织施工,全面加快创新路西段建设。

2.创新路东段(责任领导:杨凯;具体总负责:况诗山、宋文峰、杨弟军)

1)完成创新路东段3户房屋拆迁(汪槽村1户、罗家营村2户),完成汪槽村1户水泥预制板厂拆除搬迁工作(责任人:陶福安;实施人:杨春涛、张刚)。完成罗家营村1户房屋拆迁。

2)协调推进建民敬老院的搬迁工作(责任人:邓玉娴、王来斌)。正在协商搬迁事宜。

3)加快进行路基施工,确保3月底前路基完工,5月底前竣工通车(责任人:宾毅;实施人:杨弟军)。加快推进路基施工。

3.高新大道一、二标段(责任领导:杨凯)

1)保障项目建设外部环境(责任人:陶福安;实施人:党力、阮仕澴)。项目建设外部环境良好。

2)加快推进一标段工程收尾,做好二标段开工前期准备工作(责任人:宾毅;实施人:杨弟军)。完成。

4.高新四路北段(责任领导:张先政)

1.完成K1+425-K1+680段人行道工程(责任人:宾毅、李伟;实施人:杨弟军)。完成。

2.九州物流中心门前停车场216日前投入使用(责任人:管大维、何国栋)。完成。

5.花园大道北段、科技路(责任领导:谭祥美)

1)继续推进花园沟安置房分房和各项征地拆迁遗留问题协调化解工作,加快用地范围内房屋拆迁(责任人:谢奎;实施人:袁春、胡保东、但小峰)。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化解矛盾,解决安置房分房和征地拆迁遗留问题。

2)保障科技路建设外部环境(责任人:康厚乾、谢奎;实施人:梁军、李盛、何万龙)。项目建设外部环境良好。

3)加快开工花园大道北段和花园沟管沟工程建设(责任人:李晓明;实施人:杨弟军)。未开工。

6.高新二路(责任领导:张先政;责任人:陶福安、管大维、宾毅)

1)保障项目建设外部环境(责任人:陶福安;实施人:征地拆迁工作组成员)。项目建设外部环境良好。

2)完成路基结构铺设,确保3月底前建成通车(责任人:宾毅;实施人:杨弟军)。路基结构铺设已完成。

7.文景路、学府路西段(责任领导:杨凯)

做好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尽快开工建设(责任人:宾毅;实施人:杨第军)。做项目开工准备。

8.316国道高新段改造(责任人:徐信选)

配合市住建局完成方案设计工作(责任人:管大维、何国栋;实施人:陈丽萍、罗栓)。方案设计基本完成。

(二)生态环境配套

1.公园管理(责任领导:徐信选)。认真做好春节前公园设施检修,加强春节期间公园秩序维护和安全管理,确保公园正常开放(责任人:何国栋、秦强;实施单位:公园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春节前公园环境大清理、设施设备大检查工作。春节期间环境秩序良好,运转有序。

2.商业配套(责任人:陈帆)。加快公园商业项目的策划运营,确保商业公园两块商业建筑春节前投入运营;完成公园天街6#楼售楼部装修、小品二春节前试营业。公园商业项目策划运营工作积极推进,公园天街售楼部装修完工,商业建筑正在积极招商,小品二已开始试营业。

(三)社会事业配套

1.教育工作(责任领导:刘昌兰;责任人:杜少军)

对区内中小学进行年度量化考核;制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实施方案;发放全区公办教师20149月至20151月绩效工资;完成全区期末考试阅卷工作;完成2014年教育经费数据录入和上报;召开全区营养计划工作座谈会,督促高新中学组织教师培训(责任人:黄波;实施人:张立文、王琳)。制订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实施方案并上报教育局;全区公办教师20149月至20151月绩效工资已经发放到位;完成了全区期末考试阅卷工作;完成了2014年教育经费数据录入和上报;召开了全区营养计划工作座谈会。

2.安康市中心医院(高新医院)(责任领导:谭祥美)

保障项目建设外部环境,督促加快施工进度(责任人:康厚乾、陈绪平、黄波;实施人:王远乐)。项目建设外部环境良好,正常施工。

3.市妇幼保健院项目(责任领导:张志群)

保障项目建设外部环境,督促加快施工进度(责任人:陶福安、张斌)。项目建设外部环境良好,正常施工。

4.安康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责任领导:杨凯)

加快用地范围内征地拆迁工作,保障项目建设外部环境(责任人:王来斌;实施人:胡小勇)。加快推进。

(四)商业公建配套

1.国际饭店(责任领导:张志群)

加快装修工程施工,2月底前完成主楼外墙装修工程,启动内部装修工作,确保6月底前试运营(责任人:管大维;实施人:陈丽萍、杨弟军、成龙)。完成主楼外墙装饰工程,地下室顶板防水层、防水层砼保护层施工,负一层临公园门窗安装及室外踏步石材面的铺设,北面室外土方回填。

2.威尼斯酒店(责任领导:张志群)

1)保障项目建设外部环境(责任人:陶福安、张斌)。项目建设外部环境良好。

2)加快推进项目基础工程施工(责任人:宾毅;实施人:杨弟军、赵飞)。基础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18%

3.仓房楼文化休闲中心、阳晨科技、民营企业大厦、长兴总部项目(责任领导:谭祥美)

1)阳晨科技大厦完成施工图设计,全面开工建设;阳晨饲料二期开始主体内外装修,4月底前建成投产(责任人:杨运早、管大维、尹玮玮;实施人:刘子元、陈丽萍)。阳晨科技大厦正在加快施工图设计;阳晨饲料二期主体完工,设备完成订购,4月底前建成投产。

2)民营企业大厦:保障项目建设外部环境,协调加快相关手续办理和准备工作(责任人:赵金山、管大维、杨帮斌;实施人:尤应宝)。已取得项目环保评价报告批复,消防审查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3)完成酱园晒房的玻璃安装及防水养护等工作,加快内场装修及生产基础设施施工,临街部分商铺试营业(责任人:赵金山、管大维;实施人:马军、尤应宝、陈丽萍)。酱园晒房玻璃安装完成,临街部分商铺没有试营业。

4)长兴总部住宅楼封顶,进入内部装修阶段(责任人:唐明鑫;实施人:马彬)。住宅楼封顶,正在内部装饰。

4.莲花实业美食城(责任领导:钱民强、徐信选)

加快推进装饰装修施工,春节前正式投入运营(责任人:管大维)。完成。

5.安康高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与科技创业孵化园(责任领导:杨凯)

1)保障项目建设外部环境(责任人:陶福安;实施人:张斌、尹波、党力)。项目建设外部环境良好。

2)加快6#楼、7#楼基础工程施工(责任人:管大维;实施人:姚飞、陈丽萍)。六#楼出正负零,七#楼进行消防水池施工。

6.公安、国土、武警支队等项目建设(责任领导:刘昌兰、彭学军)

1)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完成外墙装饰漆和室内采暖;国土信息大厦完成装饰装修造价审批;武警支队办公楼加快办公楼、附楼和保障楼工程建设(责任人:管大维;实施人:陈丽萍)。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外墙装饰漆基本完成;国土信息大厦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方案已审批,造价报市审计局审批;武警支队办公楼室外和车库地下室回填土完成,护坡桩完成,办公楼外架拆除。

2)保障项目建设外部环境(责任人:康厚乾;实施人:谢军、李盛)。项目建设外部环境良好。

7.富硒产品研发中心项目(责任领导:杨凯)

1)完成项目施工设计,进行土地平整,启动主体工程招标(责任人:管大维;实施人:陈丽萍)。完成相关建设手续办理,规划评审已通过。

2)协调跟进用地报批等问题(责任人:赵金山;实施人:杨友富)。用地指标已上报待审批。

(五)市政功能配套

1.高新建民污水处理厂及污水干管建设(责任领导:杨凯)

1)保障项目建设外部环境(责任人:陶福安、张斌;实施人:阮仕澴、鄢大玉、鲁荣)。采取有效措保障项目顺利开工。

2)全面开工污水处理厂建设(责任人:吴立群、杨弟军)。做项目全面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暂未开工。

3)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范围内10KV供电线路迁改方案(责任人:马军)。未完成。

2.垃圾压缩站项目建设(责任领导:徐信选)

1)保障项目建设外部环境(责任人:陶福安、张斌;实施人:阮仕澴、鄢大玉、鲁荣)。项目建设外部环境良好。

2)加快推进垃圾压缩站建设(责任人:何国栋)。已开工建设。

3.人行天桥建设(责任领导:徐信选)

完成3座人行天桥的初步设计并召开评审会,力争尽快开工建设,确保6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责任人:管大维;实施人:陈丽萍)。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市住建局评审。

(六)社区建设配套

1.高新现代城社区(责任领导:钱民强)

1)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确保建设质量和安全;跟进与物业公司、售楼部和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的协调督促,确保按预定工期按期交房(责任人:李晓明、雒顺义、赵志康)。积极协调督促物业公司、售楼部和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加快工作进度,全面推进现代城社区建设,本月无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2)加快居尚中央广场CD座商业装修施工进度,确保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房(责任人:李晓明、雒顺义、赵志康)。加快居尚中央广场CD座商业装修收尾施工,确保按时交房。

3)做好社区业主投诉和交房过程中反映事项的协调处置工作(责任人:杨娟)。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对业主的投诉和反映的事项,及时回复并尽快解决。

2.建民社区(责任领导:杨凯)

1-4#楼后续工程收尾;5-8#楼加快征地和高压线路迁改,力争开工建设(责任人:宾毅、雒顺义;实施人:成龙)。加快1-4#楼收尾施工;5-8#楼暂未开工建设。

3.居尚花园社区(责任领导:钱民强)

1)继续推进三期建设范围内花园沟村6组剩余3户房屋拆迁工作(责任人:谢奎;实施人:袁春、胡保东、但小峰)。完成。

2)妥善处理1-4#楼后期遗留问题,加快二期工程建设,完成三期500亩场地平整工程量的80%(责任人:李晓明、雒顺义;实施人:吴培俊)。1-4#楼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加快二期工程建设。

4.波尔多庄园(责任领导:钱民强)

完成土方平整工程,推进基础工程施工(责任人:李晓明、吴立群)。完成。

5.傅家河社区建设(责任领导:刘昌兰)

完成一期3#裙楼外墙装饰和电梯门洞装饰;二期三栋楼地面垫层完成15层,确保按预定工期交房(责任人:宾毅;实施人:陈龙)。一期:完成1#商业裙楼外墙装饰工程,完成3#楼裙楼二次结构砖砌体工程;二期:完成27#楼内墙粉刷。

6.“缇香郡”、“左岸.森林”、“学府新天地”三个小区建设(责任领导:杨凯)

1)保障项目建设外部环境,协调加快项目工程施工(责任人:况诗山、邓玉娴;实施人:张修桥、李本万)。项目建设外部环境良好。“缇香郡”小区:完成土方施工5千余方,围墙施工200m;“左岸.森林” 小区:完成1#5#楼桩基施工,启动商业部分基坑支护论证工作,售楼部春节开始正常运营;“学府新天地” 小区:1#2#楼已修建至8层,3#楼修至6层,AB栋修建至3层。

2)进一步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加快修改完善各项目规划设计(责任人:管大维、项目投资业主)。进一步加快完善各项目规划报建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国土资源管理及土地收储工作(责任领导:杨凯)

1.完成征地及储备80亩,突破完成影响各重点项目建设预期进度的房屋拆迁工作(责任人:况诗山、杜少军;实施人:各征地拆迁工作组)。完成征地及储备123亩。

2.开展已征土地勘测定界工作及2014年底以前土地勘测定界台账整理归档工作(责任人:鲁宏来;实施人:杨文奎、有关征地拆迁工作组)。对莲花、汪槽两村已征土地进行勘界,完成2014年底以前土地勘测定界台账整理归档工作。

3.继续做好花园沟、罗家梁、新强、上游、长春等村拆迁户安置工作并及时化解有关矛盾(责任人:陶福安;实施人:谢奎、张修桥、杨文奎、袁春、胡保东、但小峰、骆瑞霞等)。正常开展。

4.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组织完成1宗土地出让工作,6宗已出让土地向市国土局备案工作(责任人:赵金山、况诗山;实施人:杨友富、张昕)。组织完成土地出让3宗,6宗已出让土地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5.完成土地集约节约评价上报工作(责任人:杨友富;实施人:张昕)。已报省国土资源厅待评价。

6.继续开展土地专项审计迎验工作,完善2014年底以前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安置、土地供应、土地登记台账(责任人:杨友富;实施人:方勇、张修桥、张昕、杨文奎、周皓)。属常规性工作,正常开展。

7.完成土地变更调查,开展违法用地查处、砖瓦窑整治工作(责任人:赵金山、杨友富、刘海松)。完成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对9宗违法用地进行立案查处,砖瓦窑整治方案已报送市国土资源局汉滨分局。

8.协调解决生产资料公司、健平水泥厂供地问题(责任人(责任人:赵金山、杨友富;实施人:方勇、张昕)。对两家单位进行现场测绘,收集有关资料,健平水泥厂供地问题已报市国土资源局待审批。

(二)国家高新区创建(责任领导:谭祥美;责任单位:创建办;实施人:汪雪慧、刘子元、王巧云)

⒈筹备科技部领导调研。根据科技部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调研方案,精心做好文件资料、参观考察、座谈交流、日程安排等工作。利用科技部火炬中心有关负责人来安康调研机会,汇报创建工作和部长调研筹备情况,按照批示精神抓好落实,确保科技部领导调研如期、顺利进行。火炬中心王春阳副处长实地调研指导,部长调研初步确定在全国“两会”之后。根据火炬中心、省科技厅指导意见,对科技部领导调研方案进行了修改,上报科技部、省科技厅,各项筹备工作有序推进。

⒉到省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工作。根据国家高新区创建和申报规定,主动到省科技厅汇报2014年工作和2015年创建安排,与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洽谈、对接合作交流事宜。到省发改委、工信厅、中小企业局汇报规划、项目、服务平台建设,争取指导、支持。完成。

⒊持续推进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审定印发科技服务平台建设规划。确定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单位,提出工作计划,洽谈合作协议。科技服务平台建设规划纲要上报党工委、管委会,提请审定、印发。与初选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单位洽谈合作事宜,提出了工作计划。

(三)经济运行监测(责任领导:谭祥美;责任人:陈绪平)

1.工业总产值2月完成5亿元,预计实现工业增加值1.5亿元(实施人:孟黎)。完成5.5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1.5亿元。

2.组织新开工房地产投资项目进企业一套表,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双轨制月报送工作,2月实现投资3

亿元,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亿元(实施人:刘子元)。组织申报2家企业进一套表、4个新开工项目进投资库,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双轨制月报送工作,2月实现投资3亿元,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亿元。

3.编制完成安康高新区2015年经济发展计划和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实施人:冯焕豫、孟黎、刘子元)。完成。

4.编制完成统计公报和年度经济运行分析(实施人:冯焕豫)。完成年度经济运行分析。

(四)招商引资工作(责任领导:张志群;责任人:唐明鑫;实施人:夏福波)

1.加快推进中山灯城安康基地项目、精密仪器制造项目的落地工作。积极协调跟进中。

2.组织回乡省亲在外创业成功人士“走进高新”活动。完成。

(五)项目策划争取工作(责任领导:谭祥美;责任人:陈绪平)

1.跟踪2015年陕南循环发展项目申报情况。持续跟进2015年陕南循环发展申报项目。

2.做好富硒生物高技术产业基地项目申报。跟进安康富硒生物高技术产业基地规划建设方案申报的后续落实工作。

3.组织企业申报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相关工作。经与市商务局衔接,拟推荐天贸物流城进行申报。

4.继续跟踪落实3家申报陕西省鲜活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后续情况(绿硒科技、三森食品、百盛农业)。已通过市上组织的评审。

5.继续跟踪2014-2015年度冬春蔬菜承储企业的申报后续情况。完成储备量60000吨,近期省、市25万元补助资金分批发放至相关企业。

6.继续跟踪高企认定和专利补助资金拨付情况,确保该补助资金早日落实到位。完成。

7.争取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国家扶持资金。积极跟踪落实中。

(六)规划管理工作

1.规划编制(责任领导:黄勇、钱民强)

策划位于关庙镇的安康市新型材料产业园(以金属镍为首个项目),完成总规编制(责任人:周希军、管大维)。完成初步规划设计方案,已报市规划局待审定。

2.两违整治(责任领导:杨凯、钱民强、徐信选;责任人:赵金山、杜少军、刘海松、康厚乾、孙传泽)

继续铁腕整治高新区内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加大每日例行巡查力度,对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行为做到发现一处制止一处,巩固成绩,严防反弹。加大每日例行巡查力度,宣传工作到位,依法打击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行为。

(七)融资和财税工作(责任领导:黄勇;责任人:陈帆)

1.继续做好2014年度各项财政决算编报工作,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汇审编报调整工作;做好相关单位对帐,年终资金结转、清理结算工作,以及各类账户的凭证装订,帐册封存。完成。

2.做好2014年度转账和2015年新账初始化工作, 2014年会计资料档案的整理归集工作,配合保障房跟踪审计工作。2014年度各公司财务年终结算工作完成,会计资料档案整理工作完成。

3.做好2015年财政收支计划预测方案,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园区投资建设项目资金安排测算工作,清理融资项目到期还贷付息规模,筹措资金确保春节前重点项目资金支付。资金保障工作扎实有力,确保了春节前高新区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支付,2015年财政预算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有序,融资项目到期还贷规模总量已摸清。

4.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做好城乡困难群众节日补助发放工作,确保各类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各类民生保障资金兑付及时,物价补贴、提高标准全部到位。

5.继续做好各项房屋销售项目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商业项目销售宣传工作。商品房、限价房、商铺销售工作正常,商业项目宣传推广有序开展。

(八)移民搬迁工作(责任领导:杨凯;责任人:谢奎)

继续加大付家河社区宣传和销售力度。继续加大媒体宣传和销售力度。

(九)安全生产(责任领导:谭祥美)

1.组织辖区企业培训安全生产三化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人:杨帮斌)。完成。

2.做好辖区道路交通、特种设备、消防安全、企业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等防范工作,确保不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杨帮斌、艾礼宏、李华举、李森林、田景强、杜方兴、黄波)。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未发生安全事故。

3.对全区砖瓦窑企业进行整治(责任人:杜少军、赵金山)。砖瓦窑整治方案已报送市国土资源局汉滨分局。

(十)社会治安和重点工程外部环境保障(责任领导:彭学军)

1.做好辖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重点打击辖区阻工、强包强揽工程等违法行为,做好创新路、天贸物流城、青峰片区等项目建设外部环境保障工作(责任人:康厚乾;实施人:谢军、王丛生、梁军、李盛)。项目建设外部环境良好。

2.做好西康复线张岭村村级道路建设环境保障工作,加快上游村村级道路建设,解决铁路建设遗留问题(责任人:黄波、韩存毅)。积极做好西康复线建设环境保障工作,协调解决铁路建设遗留问题。

(十一)信访维稳工作(责任领导:刘昌兰、杨凯;责任人:郑家忠、康厚乾;实施人:各部门负责人)

1.加大群体性应急事件和群众集体上访的综合协调和牵头处置力度,督促做好农民工工资兑付工作。进一步加大群体性应急事件和群众集体上访的综合协调和牵头处置力度,协调督促做好农民工工资兑付工作。

2.做好我市“两会”及春节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完成。

3.做好全国“两会”召开前高新区不稳定因素的摸底排查和稳控化解工作,坚决杜绝进京上访事件发生。完成。

(十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领导:钱民强)

1.规范并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责任,继续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成本管理,确保无质量安全事故发生(责任人:李晓明、宾毅)。加强安全监管,本月无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2.做好辖区建设工程和运营项目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并及时督促整改到位(责任人:李华举、李晓明)。定期检查,加强监管和整治。

(十三)阳安铁路复线环境保障(责任领导:杨凯)

协调阳安铁路复线工程建设工作,协调解决长岭隧道土地征收、征用和建设项目环境保障工作,确保控制性工程开工建设(责任人:赵金山、黄波、张斌)。已成立协调工作组,协调解决长岭隧道土地征收、征用和建设项目环境保障工作。

(十四)城市管理及造林绿化(责任领导:徐信选;责任人:何国栋)

1.开展高新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工作;拟定《高新区2015年春季绿化实施方案》。完成。

2.做好绿化苗木的管护工作和春节期间草花摆放工作(责任人:蔡以平)。完成。

3.完成高新公交公司运营管理权移交工作,加快同市公交公司商谈车辆过户、人员分流、股权资金损益等有关补偿事宜。完成高新公交车辆移交,正在积极洽谈车辆过户事宜。

4.组织开展316国道沿线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加强辖区城市管理,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加大巡查督查力度,确保辖区街道、城乡结合部、小区卫生干净整洁。由城管执法大队牵头组织开展了316国道沿线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清除野广告30余处,查处违规渣土车10余辆;开展了春节前后卫生死角大清理活动,确保了辖区街道、城乡结合部、小区卫生干净整洁。

(十五)社会事业管理(责任领导:杨凯;责任人:杜少军)

切实抓好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确保辖区群众祥和过节。完成。

(十六)党建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责任领导:刘昌兰)

1.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做好活动整改工作(责任人:刘敏)。完成。

2.按照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所安排的时间节点,继续做好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对村级班子进行2014年度目标考核,并兑付村干部工资;召开局村两级干部会,落实2015年度目标任务(责任人:刘敏、杜少军;实施人:黄波、社区管理局相关干部)。已完成19个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春节前安排走访慰问各村困难群众和困难党员,完成了21个村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村干部工资按期兑付到位。认真做好节前社会稳定工作。局村两级干部会延迟召开。

3.举办一期“安康高新区干部职工学知识、拓视野大学堂”培训;建立完善高新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系统,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水平(责任人:刘敏)。完成。

(十七)宣传工作(责任领导:刘昌兰;责任人:孙传泽)

制定《安康高新区推进政媒互动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安康高新年鉴》(2014卷)核稿,完成安康高新生产力促进中心2014年度财务审计。启动“南水北调、我在担当——安康高新区推进循环发展战略综述”主题宣传活动。完成。

(十八)党风廉政及监察审计工作(责任领导:杨凯;责任人:严海燕)

1.查处村两委换届中反映的村级干部违纪违规问题。调查核实市纪委交办信访案件1件,1件信访件正在核实调查中,汪槽村信访案件初核工作已完成,待审批后移交相关部门。

2.完成2个高新区投资项目预决算审计(实施人:工程审计人员)。完成预决算审计项目5个,完成2个决算审计项目初审工作,发出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3.继续对数字化创业中心装修工程审计跟踪(实施人:方荣菊、黄宗英)。完成。

4.完成青峰村20124月至201410月财务收支管理情况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实施人:王江林、陈晓力、马雯)。完成。

5.完成高新公安财务收支及基建财务审计,完成高新区托管村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实施人:审计人员)。征求意见稿已发出。

6.编制各部门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实施人:邓立伟、张蕾)。完成。

7.抓好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狠抓落实的工作环境(责任人:严海燕、刘敏)。春节前、后分别对各部门工作纪律进行了检查,情况良好。

(十九)污染减排与环境保护(责任领导:谭祥美、钱民强)

加强环境监管,确保区域环境不被市级以上督办,不出现重、特大环境事件(责任人:陈绪平、李伟;实施人:各相关部门)。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各项指标达标;加强环境监管,确保辖区内环境良好。

(二十)经济工作会筹备(责任领导:刘昌兰)

1.拟定会议筹备方案,负责做好会议综合协调、领导讲话材料印制和会场服务等工作(责任人:郑家忠)。完成。

2.做好年度考核表彰相关资料准备(责任人:刘敏、陈帆、陈绪平)。完成。

3.根据会议议程和责任分工做好准备工作(责任人: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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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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