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文件

中共安康高新区党工委关于严格贯彻落实《中共安康市委关于印发安康市国家公职人员“为政不为”行为问责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文件名称 中共安康高新区党工委关于严格贯彻落实《中共安康市委关于印发安康市国家公职人员“为政不为”行为问责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zfgxqgwh/2015-13361 公开目录: 管委会文件
责任部门 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高新党发〔2015〕13号 成文日期: 2015年07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5-08-04 10:09


各部门、驻区各单位、高新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7月30日,中共安康市委印发了《安康市国家公职人员“为政不为”行为问责实施办法》(安发〔2015〕1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提出了11条治理“为政不为”的具体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努力形成勤政高效、廉洁务实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杜绝“为政不为”现象。高新区是我市全力打造的经济发展高地和创新创业平台,承载着建设现代城市新区、高新产业聚集区和创新示范区的历史重任,决不允许存在“为政不为”的现象。尤其是在当前经济下行、矛盾频发的困难时期,只有进一步铆足干劲、实干苦干,发扬“钉钉子”精神,才能彻底解决高新区的实际问题。全体领导干部、部门员工和村两委成员必须始终坚持“守土有责”的大局意识,把推进发展、加快发展作为履职的第一要务,坚决杜绝尸位素餐、出工不出力等“为政不为”的行为。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上行下效的示范作用,进一步从严律己、带头执行,进一步强化担当、责任、落实,引领形成高新区齐心思发展、齐力促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坚决查处“为政不为”行为。高新区旗帜鲜明地将干事创业、克难攻坚作为主旋律,绝不容忍任何领域、任何形式的“为政不为”行为。当前要重点围绕年度考核指标完成和111个重点项目推进,突出关键领域,实行集中整治。特别是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大依法打击力度,严禁在“村霸、街霸、市霸、沙霸、路霸”和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强行阻工等违法行为打击中找借口、走形式;国土、统征部门要进一步严格政策标准,对无理漫天要价的“钉子户”要综合运用行政、法律手段予以解决;综合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禁在“两违”整治中置之不理、避重就轻;项目包抓责任人要亲临建设一线,严禁在项目建设中不敢担当、推诿塞责;各行政审批和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创新服务举措,严禁在审批过程中吃拿卡要、故意刁难;各村组干部要进一步发挥基层堡垒作用,严禁在工作推进中挑肥拣瘦、阴奉阳违。因上述领域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影响高新区项目建设的,高新区将从严、从快、从重予以查处。
    三、坚决曝光“为政不为”问题。监察审计局、党群办具体负责高新区“为政不为”现象的调查和问责工作,要认真对照《实施办法》中规定的9种问责方式,加大对高新区干部员工“为政不为”的问责力度,务必做到发现一处、问责一处、点名曝光一处,绝不允许姑息迁就。问责结果严格运用于干部教育管理、选拔任用、考核奖惩工作之中,并纳入部门年度考核。
    市委三届八次全会明确提出将整治“为政不为”行为作为优化投资环境、确保年度目标完成的重要抓手,全体干部员工必须进一步强化进取意识、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弘扬锲而不舍的精神和以干克难的勇气,彻底根除“为政不为”这一顽疾,真正在遵规守矩中优化投资环境,在开拓创新中引领经济新常态,在埋头苦干中推进高新区快速发展。

 

 

中共安康高新区党工委

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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