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公布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5年试行)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gxqgwh/2015-13249 | 公开目录: | 管委会文件 |
责任部门 | 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高新办发〔2015〕63号 | 成文日期: | 2015年06月2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5-06-30 12:01 |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公布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5年试行)的通知
管委会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高新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5年试行)和内资准入负面清单已经管委会审定通过,现予以公布。
本次负面清单编制本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投资项目审批新模式,着力打造审批最快、服务最优的目的,结合高新区投资项目发展实际予以制定。本次负面清单包括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内资准入负面清单两部分。其中,外商准入负面清单以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为依据,并结合安康高新区产业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内资准入负面清单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丹江口上游经济发展规划、以及陕南循环发展等产业政策等相关文件为依据,并结合安康高新区产业基础和未来发展方向,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富硒食品、商贸物流以及相关配套产业研究制定。(丹江口上游经济发展规划提到限制化肥生产、制浆造纸项目建设;安康主体功能区实施方案中,高新区位于月河川道的核心区,为陕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重点开发区。)
负面清单作为安康高新区投资项目审批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负面清单中所列的行业按照规定程序审批、核准或备案;负面清单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告知性备案。
附件:1、安康高新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5年试行)
2、安康高新区内资准入负面清单(2015年试行)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