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文件

中共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文件名称 中共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索引号 zfgxqgwh/2015-12902 公开目录: 管委会文件
责任部门 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高新党发〔2015〕3号 成文日期: 2015年03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5-03-02 14:42


中共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不断提高招商引资实效,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抢抓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保护等战略机遇,融合“一带一路”倡议构想,立足产业基础、特色资源、交通区位和生态环境优势,以创新驱动为引领,以引进资金、技术、人才为重点,突出转方式、调结构、扩总量,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全面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目标要求

根据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围绕新型材料、先进制造、富硒生物、现代服务等新兴产业,发挥政府引导和企业主体作用,计划用3-5年时间,引进5个投资过10亿元、10个投资过5亿元、20个投资过3亿元的重大产业项目,形成相对完善的配套产业链,在招大引强上取得新突破。

三、工作重点

(一)把握国家产业政策,精心策划重大项目。深入研究、准确把握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每年谋划新增10个投资过5亿元的招商项目,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通过政策支持助推重大项目落地。

(二)瞄准重点目标区域,引进知名龙头企业。瞄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西三角”等重点区域,不断创新合作模式,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国内500强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在我区设立地区总部、制造中心和生产加工基地。

(三)围绕主导产业形成,广泛开展区域合作。突出“建链、补链和强链”目标,解放思想、让利于企、主动承接。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在我区建立“飞地园”、“专业园”和“园中园”,积极承接产业集群成链式、组团式整体转移。

(四)突出产业园区建设,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按照高水平规划产业园区、高标准建设配套设施的思路理念,鼓励各类投资主体采取PPP模式参与园区建设。探索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在保证投资者当期收益的基础上,用中长期回报吸引战略投资人。

(五)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网络招商覆盖。加强与国内外知名网站和政府、商会、行业协会信息平台的交流合作,加大招商宣传和信息共享,增强网上撮合功能,提高网络信息覆盖和招商成功率。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招商项目统筹协调机制

1.实行招商项目信息报告制度。各部门每季度向招商局提供3-5个投资信息,招商局负责做好筛选、整理和报送工作,由管委会统筹安排考察、洽谈、签约等事项。

2.加大对引进项目的统筹力度。凡经确认跟踪或签约的招商引资项目,招商局负责统一纳入招商项目库,根据各个项目的产业类别牵头做好项目评估、规划选址、政策咨询和洽谈回复等工作,直至项目开工建设。

3.建立重大招商项目协调机制。加强招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重点引资项目,推进重点在谈项目,跟踪落实签约项目。凡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线索、在谈、签约或开工项目,由一名区领导主抓跟踪、洽谈、签约和履约等事项。

(二)优化招商工作推进机制

1.积极推广驻点招商。加强招商工作力量,在“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长期开展驻点招商工作,加大与当地商会、行业协会联络,做好产业转移信息收集、研究、论证和目标企业跟踪、对接等工作。

2.深入开展小分队招商。统筹全区招商力量,围绕产业链形成和重大项目引进,开展小分队招商活动。由区领导带队开展小分队招商每年不低于6次,招商局小分队招商每月不低于1次。

3.务实开展节会活动招商。对“西洽会”等重大活动中的签约项目,建立项目责任人制度、定期检查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和考评制度,确保项目履约率达到90%以上,开工率达到70%以上,资金到位率达到35%以上。

(三)建立招商引资激励机制

1.建立项目引资外部奖励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各类投资主体实施新建、改扩建或资产重组项目,对成功引进落地建设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过5000万元的工业项目,按照引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的1‰-2‰给予引荐人奖励。对聘请各地商会、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代理招商,与管委会签订委托招商、代理招商协议的,可据实解决项目促进工作经费并给予一定的薪金报酬。

2.建立项目引资内部奖励机制。党工委、管委会每年评选一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对项目引进、包抓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政策支撑

(一)产业扶持政策

凡新引进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政策,在高新区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者引进落户高新区的重大项目,可享受以下产业扶持政策:

1.对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投资强度达到150万元/亩的工业项目,由高新区承担项目用地红线外水、电、路、气、讯等配套建设费用。项目投产或运营达产达效后,高新区根据国家产业扶持政策和企业经济发展贡献给予一定的专项资金扶持(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2.对新增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技改或扩建项目,高新区积极帮助企业向上申报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并根据国家产业扶持政策和企业技改、扩建后对高新区经济发展的新增贡献给予一定的专项资金扶持,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3.对新引进在高新区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区域总部型企业,高新区通过下达工业发展、科技创新、商贸网点建设基金等专项补助方式对企业总部发展、机构(网点)建设进行一定的产业扶持。

4.对在我区租用标准厂房、办公用房、经营性用房的各类企业,提供就业岗位50人以上,年税收贡献达到300元/㎡的,可按照企业支付租金前两年100%、后三年50%的标准等额给予企业发展奖励。

5.对在我区购置高新发展集团公司名下标准厂房、办公用房、经营性用房的企业,提供就业岗位50人以上,年税收贡献达到300元/㎡的,可按照当期房屋租金水平前两年100%、后三年50%的标准等额给予企业发展奖励。

6.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工业项目,高新区可通过股权投资方式加大项目引进扶持;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探索建立ppp模式合作新机制。

7.上述产业扶持奖励政策企业不得重复享受。

(二)用地支持政策

1.保证工业项目建设及配套设施用地指标,对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项目,可采取先出租后出让方式保障供地。

2.鼓励企业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3.对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属于国家鼓励产业的工业用地,可实行差别化的地价政策。分期建设的大中型工业项目,可以预留规划范围,根据建设进度,实行分期供地。   

(三)要素保障政策

1.确保能源充足供应。保障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生产、运营的用水、用电、用气供应问题。积极争取直供电试点,对重大工业项目引进探索实行价格补贴。

2.加强交通运输服务。在企业物流运输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对招商引进的产业转移项目和外向型出口加工企业,探索建立工业产值与物流运输增加成本挂钩的奖励补贴机制。

3.提供劳动用工保障。建立职业技术培训校企对接机制,根据企业用工需求,给予定向培训补助。对企业引进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和硕士学历以上人才,正式入职一年后,每三年给予一次年薪10%的个人交流培训奖励。

4.切实解决企业员工生活、住宿等问题,按照安康市保障房相关政策,对企业员工需要入住公、廉租房或购买产权房时,提供相关便利。

5.企业员工家属在户口迁入、子女入托、就学、就医等方面与高新区本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六、优化环境

(一)大力营造社会舆论环境。在全区深入开展“扩大开放、优化服务”系列活动,加大对招商引资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理念,强力营造亲商、安商、扶商、富商的良好氛围。

(二)着力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一站式服务”和“联合审批”,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提供“绿色通道”、“全程代办”服务。招商、经发、规划建设、国土、财政、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要将服务招商引资项目的流程、标准和时限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三)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继续实行收费明白卡、客商投诉和企业回访制度。招商局、监察审计局要联合处理企业投诉事项,严肃查处办事拖拉、工作推诿、吃拿卡要以及政令不畅等问题。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招商引资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高新区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广泛搜集信息,有针对性的外出招商。对相关政策要亲自研究,对重大项目信息要亲自跟踪,对具体难题要亲自协调,及时解决招商引资工作中的关键性问题。

(二)加强队伍建设。配足配优招商部门班子,从后备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中选派一批热爱招商工作、懂专业的干部充实到招商队伍中,对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定期举办招商引资专题培训班,有计划、有组织的选派干部到先进开发区和发达地区学习锻炼,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拓宽招商渠道,鼓励实行委托招商、代理招商或聘用专业人士、聘请招商顾问等方式开展招商工作。

(三)加强经费保障。加大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投入,充分保证工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等产业发展奖励兑现。对招商工作经费给予足额保障。

(四)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健全招商引资目标考核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招商的目标考核。党工委、管委会每年表彰奖励一批对招商引资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考核办对招商引资的重大事项进行重点督查,确保招商工作目标的实现。

 

 

 

中共安康高新区党工委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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