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表彰2011年度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和金融服务先进单位的决定 | ||
索引号 | zfgxqgwh/2012-10503 | 公开目录: | 管委会文件 |
责任部门 | 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安高新管发〔2012〕8号 | 成文日期: | 2012年03月0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2-03-06 14:30 |
关于表彰2011年度优质服务先进单位
和金融服务先进单位的决定
管委会各部门、直属机构,市直驻区各单位,各企业:
2011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定点工作,结合实际,创新理念、强化服务、争创一流,在服务全区经济建设、营造良好投资环境、促进企业加快发展过程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对在2011年度优质服务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等4个单位授予“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对长安银行等3家单位授予“金融服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全区经济发展再立新功。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工作状态,为全区经济社会事业的加快发展,为建设美好安康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安康高新区2011年度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和金融服务先进单位名单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名 单
一、2011年度优质服务先进单位(4个,各奖奖牌1块)
安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安康市地方税局高新分局
安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
二、2011年度金融服务先进单位(3个,各奖奖牌1块)
长安银行安康分行
汉滨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业园区分社
高新区金桥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