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文件

关于加快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意见

文件名称 关于加快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意见
索引号 zfgxqgwh/2010-10376 公开目录: 管委会文件
责任部门 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发[2010]5号 成文日期: 2010年04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0-05-05 10:48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安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设立省级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高新区”)和实施《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的批复精神,市委、市政府现就强力推进高新区建设,着力打造安康新的产业聚集区和城市新区制定如下意见。

一、重大意

()建设高新区是加快安康突破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市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的重要时期,依托安康工业园区转型升级,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安康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承接周边经济区辐射带动,抢抓东部产业转移和陕南突破发展支持政策的良好机遇。通过高起点规划建设高新区,尽快建成一个现代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新兴产业聚集的城市扩展板块,必将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又一重要增长极和加快城市化新的支撑点。

()建设高新区是实施“一体两翼”规划的重大举措。高新区是“一体两翼”规划和月河川道统筹城乡一体发展实验区的核心,关系到整个规划建设全局和功能提升。高新区建设是实施“一体两翼”规划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在工业总量和产业结构类型上,将对“一体两翼”产业带发展起到引领作用,对于实现月河川道生产要素聚集、产业特色明显、经济带动效应突出的陕南新型循环工业示范区、城乡统筹发展试验区和现代化城市新区的目标,带动“一体两翼”全面发展至关重要。

()建设高新区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高新技术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推动力量,高新区是先进生产力发展和先进技术产业化的重要引擎,是新形势下提升我市产业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依托我市资源禀赋优势,实施一批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着力打造循环经济园区,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安康产业结构升级,既是转变发展方式的必然选择,也是提升经济核心竞争力的内在要求.通过加速培植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和环保等新兴产业,汇集特色工业、高新技术和现代服务业,将有力地提升科技推动经济增长能力,成为安康经济发展的强力引擎。   

()建设高新区是打造综合城市新区的重要支撑。我市目前的城市空间已近拥挤,亟待解决城市发展空间。建设高新区是市委、市政府促进安康新型工业化、城市化,实现城乡统筹,打造安康综合城市新区的一项战略决策。高新区作为新一轮安康城市规划的城市综合新区,肩负着承载未来安康市城市发展人口、建设城市新中心的重任。依据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布局,高起点规划的高新区,利用江北丘陵和月河川道地貌,综合规划城市建筑、绿化和水景,是形成山水相融、南北相连的城市格局,促进城市重心北移的客观需要和现实途径,对于构建新的产业聚集区和人口集中区,加快安康中等城市建设步伐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思路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依托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突出富硒食品、生物医药、新型材料、特色服务和生态环保等主导产业,以引进国内外大企业集团为突破,形成园区发展的核心企业,在其周围吸引集聚一大批关联配套企业,打造产业集群,培养和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将高新区打造成为富硒食品、秦巴医药、新型材料和特色服务的“四大产业基地”,形成陕、川、渝,鄂交汇区的产业、研发、商务、物流“四大中心”,努力将开发区建设成为“一体两翼”规划的核心区、综合城市新区和现代科技企业的聚集区。

()基本原则

1、突出改革创新,推进开放招商。充分依靠市场机制,加快建立开放型的自主创新模式,不断完善科学发展新的体制和机制,创建具有区域特色的科技自主创新基地。高新区规划建设必须要有世界眼光和开放的胸襟,始终把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水平、改善投资环境当作招商引资工作的生命线,吸引更多的资金和项目入园发展。

2、加强协调配合,用足用好政策。各县区、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沟通协调工作机制,解决好高新区建设跨部门、跨县区等关键问题。要尽快梳理研究省级高新开发区的财税、金融,投资、土地、环保、统筹城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并制定配套措施,创新性地实施政策,更加灵活有效地运用政策。积极争取中、省有关部门支持,为高新区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3、坚持以人为本,发展循环经济。在加快发展经济的同时,着力改善民生及发展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把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更好地统一起来,积极探索城乡统筹发展,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项目的规划建设,要始终以“再循环、再利用、减量化,资源化”为原则,坚持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理念,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平衡发展。

()发展目标

力争到2015年,实现生产总值150亿元、工业总产值30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400亿元、财政收入20亿元。到2020年,高新区拥有一大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集团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成为省内乃至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开放型创新集中区,把高新区建设成为科技产业相对集中、现代服务业配套完善、生态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城市新区。

三、重点任务   

()加快以现代科技产业为重点的产业聚集区建设。高新区作为“一体两翼”规划和月河川道统筹城乡一体化实验区的核心,要围绕产业布局规划,突出发展富硒食品、生物医药、新型材料、特色服务和生态环保等现代科技产业。以雨润、汇源集团的引进为龙头打造富硒食品产业,以北医大与羚锐制药合作,扬子江药业集团的引进为龙头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链,以金属镍循环产业项目和高压铝箔项目的引进为龙头打造新型材料产业,以庞大集团的引进为龙头打造特色服务产业,以深化与西安高科集团、曲江文化产业集团等合作为重点,打造城市建设和文化教育产业,以与西高新等科技园区和开发区合作,建立总部+基地的合作模式,全面启动高新区产业布局。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引进大型企业为重点,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活动和创新成果应用中的主体作用,优化和提升特色产业,建设富硒食品、生物医药、新型材料和现代特色服务业的产业集群,打造产业基地,推进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点起步和健康成长。

()突出以基础设施为重点的江北城市新区建设。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尽快研究江北城市新区建设的定位、步骤、任务和政策措施等。加快推进高新区外围大通道、骨干道路和长岭片区路网建设,推进给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供气、供热、通信、绿化等基础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大地标建筑的规划建设力度,全面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实施园区绿化、人居生态环境建设,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城市新区,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加强城市管理,建设和谐、人文、有序的城市管理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形成现代气息浓郁的城市新区。

()加快城乡统筹示范区建设。围绕农民增收、农村转型等重点,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开展城乡统筹一体化试点,尽快制定高新区统筹城乡试点方案,成立社区管理机构,全面负责规划区范围内原村组的管理工作,负责高新区内农村城市化工作。坚持以项目为支撑,建设新型社区,狠抓“两个安置、三个转变”,即:农民的住房安置和劳动力安置,由传统农村向新型城市社区转变、由传统农业向工商业转变、由农民向工人和城市居民转变,实现城乡统筹,探索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妥善解决“三农”问题的社区管理模式,通过社区建设加速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

()推进改苹创新的试验区建设。以增强高新区自主创新力为重点,统筹和整合科技资源,加快产学研一体化和科技成果转化,建立科技人员合理流动机制和激励机制,通过建设专家公寓、实行政府津贴补助、提供科研实验室、建立产业孵化器等特殊政策,吸引高层次智力人才,完善落实各类要素参与分配的政策,鼓励、支持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联合共建科技企业孵化器,实现科技企业、高新技术和专业人才三位一体发展。安康高新区处于全市工业园区体系的制高点,在整合市县众多资源和发挥示范作用上要不断探索,为全市工业园区体系起到改革示范作用。鼓励和支持高新区不断地进行行政管理、经济建设的改革与创新,努力把高新区建设成为全市改革的试验区。

四、管理体制

设立中共安康市委高新区工作委员会(简称党工委)和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分别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正县级规格,代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和管理高新区的党建、行政、经济和社会事务,享受市级经济管理权。保留陕西安康工业园区管委会牌子,以保持开发区建设和各项政策的连续性。成立国有控股的高新区产业发展集团公司(简称高新集团),具体承担高新区的开发建设等任务,高新集团员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占用机关编制,具体劳动用工在公司章程中加以规定。成立高新区公安管理机构,上划建民镇派出所为其管理,全面负责高新区社会治安。市级有关垂直管理部门在高新区设立的分设机构,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商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按程序报批。

高新区管委会实行充分授权、区域管辖、统一管理、开放运行的管理体制。建立小机构、小政府、大服务、高效率的运行机制;探索一区多园、组团开发、市区共建、市县合作的开发模式;健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资源共享的服务体系:实行竞争上岗、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科级以下聘用的用人机制。

五、支持政策

高新区建设发展,事关安康全局,涉及市县区和有关部门。为保持高新区快速健康发展,必须创新机制体制,采取强有力的资金和政策支持予以推进。

()开发建设主体。高新集团作为高新区建设主体和投融资平台,负责高新区开发建设任务的实施与管理。将原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所有资产,作为高新集团注册资本,所有债权债务由高新集团承担。

()规划和土地管理。在高新区设市规划局高新分局,承担高新区范围内的规划职能。在高新区设市国土局高新分局和市统征中心高新区办公室,负责高新区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的统一规划、统一征用、分期开发,独立进行土地统征储备、拆迁安置和土地管理工作,建立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一级市场。高新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指标可在市域范围内平衡或跨县区调剂,并倾斜配置项目用地和土地资源。

()实行财政分设管理。建立和完善相对独立的高新区财政和金库体制,设立工资专户,负责供养人员工资及津补贴。根据发展需要,高新区实行“属地征管”,参照县级财政体制的有关政策执行。五年内,市、县区分享的收入全部留给高新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五年之后视具体情况,由市政府重新核定分成上缴比例。根据重大项目预期的税收贡献和社会效益,实行重大项目财政补助。在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方面,优先安排高新区项目,支持高新区加快发展。

()招商引资工作。可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自主制定招商引资和项目入区的优惠政策。对在高新区投资超过5000万美元或3亿元人民币,对全市产业发展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或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和省内前10强企业投资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原则确定扶持、优惠政策。

()投融资支撑体系。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采取BOTBTTOT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外资、民资和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开发建设,鼓励高新集团探索多种形式的融资工作,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探索组建服务自主的新型金融组织,适时组建高新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设立高新区发展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孵化中小企业和初创项目,完善企业融资服务体系。

()优秀人才创业发展机制。高新区管委会的人才培养及选拔任用,纳入市级组织人事部门实行统一管理。鼓励高素质优秀人才到高新区创业发展。经组织选拔到高新区管委会的工作人员,保留原身份不变;经引进到管委会的智力人才,优先选聘到关键岗位和重点职位任职。高新区管委会可借鉴其他开发区的经验,制定符合实际的薪酬制度和福利政策,薪酬标准可高于市本级机关平均工资,奖励工资可根据工作贡献程度设定。

()探索市区共建模式。坚持互惠互利、利益共享的建设原则,探索市区共建、市县合作的开发模式。凡是各县区引进落户的项目,实行税收分成制度;县区属企业迁入高新区的,原税收基数留县区,新增长部分按比例分成;高新区规划范围内现汉滨区属企业,维持原税收政策。统计按属地原则进行统计,各县区迁入和引进的所有项目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按现行统计制度有关统计规定上报。迁入和引进项目的基础设施配套及社会公共事务,按属地原则管理。

()加强产业规划引导。按照中心城市总体规划、高新区总体规划和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的有关要求,加强招商引资和产业规划管理。对市、县区两级招商引资落户高新区的项目,统一纳入高新区产业规划布局进行规范管理,并享受高新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对拟选址安排在高新区周边的产业项目,有关部门要统一协调,严格审批,避免产业雷同,防止重复建设。

()创造优良投资环境。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内按照中心城市规划实施,并予以倾斜支持,优先安排配套项目,加快提升高新区综合配套能力。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统一管理规划区域内的党政和社会事务,市、区各级政府和部门原则上不干预高新区规划范围的事务,不在高新区搞评比达标和检查摊派活动,努力营造高新区创业、发展、和谐的投资环境。

六、保障措施

()强化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积极推进《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加快高新区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来抓。市政府成立高新区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市发改委、经委、科技局、规划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高新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是高新区建设和发展的最高决策机构,研究决定高新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资金和开发建设的有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高新区管委会,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深入宣传。聘请专业机构,围绕高新区开发、建设与发展主题,针对高新区在产业聚集、新区建设和“一体两翼”中功能定位,高起点、高品位设计统一的宣传方案,塑造包装高新区形象。通过丰富高新区网站建设,开展促销推介活动、与知名媒体合作开辟专栏、邀请海内外媒体记者进行专题采访等不同的宣传方式,推介主题、元素和风格一致的高新区形象信息,展示高新区良好投资环境,集聚人气,提升高新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加强督查。加快高新区发展,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为强力推进高新区的各项工作,市考核办、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全面负责高新区外部环境的综合协调,严格督办考核市政府授与高新区有关权限的落实和运行状况。各县区和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认识,服从大局,加强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扶持力度,用切实有效的行动,全力支持高新区加陕发展,为安康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凡涉及工业园区建设有关政策,均以此意见为准。

 

                    

 

             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

2010年4月8

主办: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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