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安康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时间:2023-07-12 16:35 作者: 源自: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和谐稳定和教育公平。为贯彻落实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发〔2023〕25号)要求,结和安康高新区实际情况,制定《安康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现就有关政策进行解读。

  一、公办学校招生

  1.招生政策。

  (1)公办小学入学落实“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政策,学区划分充分考虑校舍布点、交通状况、学校规模、均衡发展、辖区适龄学生人数及学区内外来随迁子女的数量等因素。公办初中入学落实“对口直升、免试入学”政策,小学、初中采用强弱搭配等方式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回户籍地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由高新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做好入学保障工作。支持学校在有学位的前提下,落实多孩就读同一所学校许可办法,帮助群众解决接送孩子不方便的实际问题。

  (2)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严格按照国、省、市文件规定的条件范围、优抚对象以及优抚标准和程序执行,申请人向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出具相应身份证明、单位证明等资料,经线下审核后,依法依规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2.工作流程。

  (1)信息发布。7月中旬,在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公布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布招生公告,招生公告包括学区范围、招生对象、入学流程、招生规模等信息。

  (2)政策宣传。小学六年级以班为单位召开家长会,由对口直升初中学校到小学宣讲政策,答疑解惑。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走进学区、深入社区,宣传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3)对口直升。7月初,各学校将本校六年级毕业生上报高新区教育体育局比对审核后,加盖公章下发给各公办初中;各公办初中按照下发名单,为入学新生制作《入学通知书》,入学通知书需加盖高新区教育体育局以及学校公章;7月15日,各小学主动对接公办初中将《入学通知书》发放给小学毕业学生。对口直升初中学生无须进行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义务教育阶段非毕业年级需要在我区就读小学、初中学生,采取网上申报学位方式进行,申报时间为8月21日—8月25日。具体流程如下:登录高新区智慧招生管理平台(网址:gxjtj.sxakhidz.gov.cn)(以下简称“招生平台”)或扫描招生平台二维码进入招生系统,如实填写入学信息,上传相关资料。特别是产籍学生,网上报名时应注意在填写学生监护人信息时,监护人信息必须与不动产登记信息中房产所有信息保持一致,否则系统无法准确识别产籍生源类型对口的学校。不动产网签备案登记时间截止2023年8月20日。

  具体所需资料如下:

  ①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首页、户主、学生信息页;实际居住住所照片3张原图(大门、客厅、厨房)。

  ②产籍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首页、户主、学生信息页;不动产登记证或者经过网签备案购房合同位置、价格、签字页;实际居住住所照片3张原图(大门、客厅、厨房)。

  ③易地搬迁户适龄儿童少年。搬迁安置协议;户口簿首页、户主、学生信息页;实际居住住所照片3张原图(大门、客厅、厨房)。

  ④拆迁安置户适龄儿童少年。区统征部门出具的拆迁户证明;安置协议;户口簿首页、户主、学生信息页;实际居住住所照片3张原图(大门、客厅、厨房)。

  ⑤随迁子女。户口簿首页、户主、学生信息页;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实际居住住所照片3张原图(大门、客厅、厨房)。

 (5)学校组织入户核实。按照“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要求,高新区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在高新就读的基本前提是在高新区实际居住。8月26日各校在网上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的信息,各学校将在8月27日—8月29日期间,分类进行入户核实。因提供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家长承担,并追究信息造假责任。

  下列情况不作为就近入学依据:

  ①挂户。适龄儿童户籍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②空户。地址实际不存在的户籍或已办理落户手续、但未实际入住,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③集体户。适龄子女是集体户籍的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④假户籍。伪造的假户口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不作为入学的依据。

  (6)信息发布及登记报名

  各公办学校通过招生录取平台于8月30日上午12:00前,向入户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家长发送信息,确认入学时间。通过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根据学校安排,持相关资料到学校办理学生入学手续(如家长不按时报名,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二、民办学校招生政策

  民办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严格按照中省市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有关政策,以及“尊重历史、确保稳定”的工作原则,落实招生计划数、在校学生数、在校规模占比“三个只减不增”要求,2023年秋季高新中学初一招生依据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进行。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要求,由民办学校对已经签订学位协议的小区业主子女和高新中学教师子女直升资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高新区教育体育局,高新区管委会抽调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高新区不动产登记管理局、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干部成立工作组进行复核,直升学位确认工作在7月15日前完成。民办学校不得未批先招,不得超计划招生。

  三、安康高新区2023年小学服务范围一览表

序号

学校

名称

招生范围

地域

行政村

小区和楼盘

1

市一小高新

校区

花园大道以西、316国道接改线路转盘以南、安康大道以北区域


北城中央、盛景家园、长兴嘉苑、智汇城、学府新天地、开亮崇德苑、缇香郡、左岸森林、长兴天元郡、金域澜庭、碧桂园金州府(锦园、兰庭、观邸)、中梁御墅花园、博元幸福城、博元城、鼎兴苑、万达ONE、文澜公馆、金力源南苑、高新蔚蓝、万象公馆

2

高新

一小

花园大道以东、316国道以南、阳安线以北、高新区第一初级中学以西

罗家梁村、新强村、上游村

居尚小区、现代城、高新观嶺、高新观澜、智博园、高新壹号院、长兴锦源、金力源名苑、中梁宸院、天香华府、高新书苑

3

高新

二小

富家河以西、创新路以南、冉家河以东、月河以北

四岭村、四树村、周家营村

富家河小区(乐享城)、月河嘉苑

4

高新

三小

316国道以西、创新路以南、高新大道以东

联合村(高新大道以东区域)

5

高新

四小

316国道以北、钻石西路创业西路锦园路以东

张岭村、花园沟村、双泉村、青峰村

居尚花园小区、新兴天著

6

高新

六小

高新大道以西、富家河以东、316国道以北、创新路以南

联盟村、汪槽村、罗家营村、友谊村、头档村、韦家坡村、莲花村、联合村(高新大道以西区域)

建民小区、总部经济城、万达御河湾、晨光府、安康均和玖悦

7

高新七小

316国道接创新路以北、钻石西路创业西路锦园路以西、富家河以东


天一城市之光、金科集美郡、佳境新城、胜亚印象、金泰山河砚、天悦城、恒大未来城、柏樾城、学府新城

8

福和

小学


二档村、冯台村、五一村

9

花园九年制小学部


三元宫村、郑家营村、八里村、党家营村

10

河西九年制小学部


汪台一村、汪台二村、张沟村、长沟村、曹沟村

11

四档

小学


四档村、宋家营村、张湾村

12

青峰

小学


任家坝村

13

建设

小学


丁家营村

14

七一

小学


余河洞社区、洪家沟村、龙潭村、朱家湾村

15

新华

小学


王家山村

16

新河

小学


江安村、高河村、三中村、全胜村、联合村(空港)

17

水田沟

小学


水田沟村、新义村


说明: 经协商,五档村、陈家营村适龄儿童在溢河小学就读; 村适龄儿童在东升小学就读。

  四、安康高新区2023年小升初对口直升一览表

序号

小学名称

对口直升学校

1

高新一小、高新四小

高新区第一初级中学

2

市一小高新校区、高新三小

高新区第一初级中学或安康中学高新分校初中部

3

高新二小、高新六小

安康中学高新分校初中部或建民初级中学

4

河西九年制学校小学部

河西九年制学校初中部

5

花园小学、建设小学、七一小学

河西九年制学校初中部或民主九年制学校

6

四档小学

建民初级中学

7

水田沟小学

江北九年制学校

8

新河小学

大同初级中学



  五、安康高新区2023年中小学生招生入学咨询电话

序号

学 校

电 话

1

市一小高新校区

0915-3528919

2

高新区第一小学

0915-3368215

3

高新区第二小学

0915-3918282

4

高新区第三小学

0915-3510010

5

高新区第四小学

0915-3315064

0915-3315624

6

高新区第六小学

0915-3516803

8

高新区第七小学

15147644688

9

高新区第一初级中学

0915-3027195

10

安康中学高新分校初中部

0915-3801555

11

河西九年制学校

0915-3511882

12

高新中学初中部

0915-3369666


  六、安康高新区智慧招生平台移动端报名二维码

文件链接://www.haloquote.com/Content-2590087.html

主办: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备案编号:陕ICP备09007544号-1网站标识码:6109000015
地址:安康国家高新区创新创业中心 邮编:725099 邮箱:akgaoxinqu@163.com
招商电话:0915--3362200 24小时传真:0915--8168577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