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信息

安康高新区创业就业服务局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第三批拟兑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的公示

文件名称 安康高新区创业就业服务局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第三批拟兑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的公示
索引号 zfgzbmwxb/2021-0254 公开目录: 就业信息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12-16 11:23
  按照陕西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财办社〔2019〕175号)、《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支持稳就业保就业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19号)《关于调整完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484号)《关于2021年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274号)和安康市人社局《关于明确有关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安人社函202148文件要求,经培训单位申报,安康高新区创业就业服务局初审,拟安康市创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请的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补贴以及陕西安康高新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的以工代训补贴进行兑付,补贴金额共计肆拾伍万壹仟贰佰陆拾元整¥:451,260.00元)。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安康市创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报人数为208人,申请金额为叁拾柒万肆仟肆佰元整¥:374,400.00元)。经审核,208人均符合补贴条件,拟兑现补贴叁拾柒万肆仟肆佰元整¥:374,400.00元)。

  二、以工代训补贴

  陕西安康高新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在2021年7月27日首次申请以工代训补贴,申报人数为50人,我局对其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后认定该公司合格人数为50人,于2021年10月19日兑付补贴陆万叁仟元整¥:63,000.00元),资金拨付到位后该公司反映因其人事部人员变动,人事资料交接未完成,导致首次申请中有11人资料未提交审核,我局对其补充提交的人员资料进行审核后认为该11人符合申报条件,可以申请以工代训补贴,但必须按照文件要求全额退回已兑付的补贴资金后再行申请。该公司按照要求2021年11月9日将首次补贴资金陆万叁仟元整¥:63,000.00元)退回专账账户,现拟重新兑付其申报的61人以工代训补贴共计柒万陆仟捌佰陆拾元整¥:76,860.00元)。

  公示期为20211216日至1223日,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方式反映。

  监督电话:0915-3333996    0915-3333986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安康高新区创业就业服务局

                                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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