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安康市汉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关于2021年第四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分配使用的批复》汉巩(衔组发〔2021〕10 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区市级衔接资金 200万元,经安康高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研究,计划将200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江安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现将《安康高新区2021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公告如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本次公告:长期
公告地址:安康高新区社区管理局3楼
附:安康高新区2021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15-3351577
安康高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