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贯彻落实安康市地方税收保障办法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时间:2015-08-17 17:20 作者: 源自: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法制保障、信息共享的原则,夯实财源基础,强化税源监管,通过建立完善综合治税网络,依靠征管方式、征管手段、征管机制的创新,建立健全适应我区经济发展的综合治税工作新机制,形成政府依法管税、税务部门依法征税、相关部门协税护税、纳税人依法缴税、社会各界综合治税的良好局面,建立持续稳定的财政收入增长机制,确保各项税收应收尽收

 二、组织领导

为使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更加有序、高效,成立高新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管委会分管财税工作领导担任,区考核办、财政、经发、招商、社区管理、规划建设、国土、监察审计、教体、公安、国税、地税、工商、质监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治税办公室,由财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地税局局长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地税局。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督促综合治税各成员单位开展协税护税工作;定期召开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分析税收收入形势,交流涉税信息;通报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日常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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