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简化审批程序,营造优质、高效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环境,保障安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服务中心)规范、高效运行。
二、制定依据
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安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三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管理机构及职责、项目审批与管理、首席代表及职责、 窗口工作人员的选派与管理、窗口部门的考核与奖惩、行政责任追究、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