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严格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规划管理,保障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安康高新区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共23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 公示预告、 规划方案公示、公示反馈意见处理、 建设现场展示、附则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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