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安康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安乡振发〔2021〕1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区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经安康高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研究,计划将300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雨露计划”补助、曹沟村安全饮水改造提升和江安村红旗水库渠道修复工程,现将《安康市高新区2021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公告如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本次公告:长期
公告地址:安康市高新区社区管理局3楼
附:安康市高新区2021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xlsx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15-3351577
安康高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