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的规定,我区对2019年第五批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的网上资料及书面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合格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日(自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7日),公示期内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均可向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反映情况(电话:0915-3323280)。公示期满后,企业开介绍信到高新区住建局领取资质证书,增项企业需持原三级资质证书前来换发新资质证书。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