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关于高端智能电子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文件名称 关于高端智能电子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zfgzbmwxb/2019-0214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12-31 14:25

陕西一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高端智能电子产品生产项目相关环评报批文件收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现批复如下: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安康高新区西北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租用安康高新区西北电子信息产业基地10号楼及22号楼,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建设智能电子产品组装线20条,年产电子作业本、教育通讯终端、电子课本共500万台。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0.55%。经研究,原则同意按照你单位报来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建设地点、性质、规模及环境保护设施进行建设。

二、《报告表》编制格式规范,依据齐全,采用的评价标准适宜,内容全面,评价结论明确,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总体可行,可作为该项目建设和运营中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版),本项目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属于允许类;项目设备工艺及产品不属于《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陕西省限制投资类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投资类项目,因此,项目符合陕西省的产业政策。

本项目已于2018年12月12日取得《陕西省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代码为2018-610961-39-03-068446),因此,项目符合安康产业政策。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建成后正常工况下,废气、废水及噪声均可满足评价区的环境功能要求;评价区不在环境敏感区。因此,总体来说,项目选址合理,建设可行。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四、在项目的建设中,必须保证按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在实施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以及白电油清洗主板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在每个焊接、清洗工位设置集气抽风装置,将生产废气抽至车间顶部,经活性炭纤维吸附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所有废气经采取污染防治措施达标后方可排放。

2、水污染防治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建民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设备噪声,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组装输送设备、电焊等,必须采用基础减振、室内安装、建筑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废污染防治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电子元件、不合格产品、废白电油桶和废活性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材料交由废旧资源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废电子元件、不合格产品、废白电油桶和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五、建设单位应根据《陕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不安全环节需制订预防措施及具体方案,杜绝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引起的污染事故和人身伤害。

六、项目建成后,要按规定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我局将不定期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一经发现建设和运营中未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安康高新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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