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关于年产50万m³预拌混凝土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件名称 关于年产50万m³预拌混凝土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zfgzbmwxb/2019-0206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9-12-31 14:13

安康市建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年产50万m³预拌混凝土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相关报批要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安康高新区新型材料循环产业园,占地面积为46666.67㎡,用地性质为商服用地。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9°03′25.93″;北纬32°44′33.03″。项目地东侧为安康市建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北侧、西侧及南侧均为空地。项目主要建设2条预拌混凝土生产线。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44%。

二、本项目属于“商品混凝土加工”类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本项目已取得安康高新区经济发展科技局出具的《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故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位于安康高新区新型材料循环产业园,建设项目周围无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点,项目选址合理。

三、《报告表》编制格式规范,依据齐全,采用的评价标准适宜,内容全面,评价结论明确,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总体可行,可作为该项目建设和运营中环境管理的依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

 四、在项目的建设中,必须保证《报告表》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在实施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扬尘。施工期扬尘通过强化管理,辅以设置围栏、覆盖、地面洒水等措施可有效抑尘降尘。

营运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是车辆运输扬尘,粉煤灰等。车辆运输扬尘,通过物料仓库密闭储存、洒水等措施有效降尘;粉煤灰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餐饮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预处理,近期清掏外运肥田,远期排入关庙新型材料循环产业园再生水厂集中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噪声,建设单位可合理安排施工周期,施工现场合理布局,设置隔声挡板或临时声屏障,可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厂房内设备噪声,必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密闭隔音、安装减振垫来降低噪声的传播。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弃土石方用于厂区回填,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清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少量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五、建设单位应根据《陕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不安全环节需制订预防措施及具体方案,杜绝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引起的污染事故和人身伤害。

六、项目建成后,要按规定进行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投运后,必须建立环保管理机构,专人负责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运行工作,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工作台帐制度。

七、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建设“三同时”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我局将不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对建设和运营中发现的问题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安康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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